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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冒签名 称保过司法鉴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00:51  新文化报

  昨日,记者从北京石景山法院了解到,在2008年,该院处理涉及笔迹鉴定的民事案件有24起,其中有7起经过鉴定确定证据中的签名笔迹是假冒的。记者发现,“专业模仿签名,保证通过笔迹鉴定!”这样的广告宣传大量流传在网上,其内容究竟是真是假?模仿笔迹是否违法呢?近日,记者为此进行了暗访调查。

  暗访:

  模仿者自称“保过”

  记者拨打了一则“模仿笔迹通过鉴定”广告上留下的手机号,一名自称小张的人告诉记者,他什么字迹都能模仿,包括领导签字、批条、欠条、合同、遗嘱等。记者询问:“能模仿我单位领导的签名吗?我想领走一笔公款。”对方答:“没有问题,肯定不会被发现。”

  “你如何保证签名肯定不被发现是假冒的呢?”小张自信地说,模仿笔迹的人曾经专门做过笔迹鉴定,肯定百分之百通过司法笔迹鉴定。当记者追问通过什么技术达到万无一失时,他表示这是专业问题,没必要解释。

  小张还介绍了交易流程,客户需要将扫描下来的签名发到邮箱里,注明需要什么样的纸、笔,他会按要求将模仿好的签名发过来,如果顾客满意的话再进行交易。

  最上图为记者给对方传去的签名,下面5个为对方模仿的签名

  调查:仿冒签名与真签名几乎一致

  记者随后将“领导签名”发给小张,半天后收到了小张回复的仿冒签名图样。按照记者的要求,对方用黑色水笔在白纸上模仿了五个签名。与真签名相比,对方仿造的签名果然惟妙惟肖,除了在部分细节上稍有不同外,基本上能以假乱真。

  “模仿一个签名需要多少钱呢?”记者谈到价钱问题。“你如果要取10万的话,我们就收2万5,一般都是按单子上取钱金额的1/4来计算价钱。”小张说。记者试着“砍价”却被对方回绝。

  提醒:再高明的模仿也混不过去

  在民事案件中,一些诉讼当事人竟然将含有仿冒、伪造签名的遗嘱、借款单据等,作为己方证据提交给法院。这样不仅造成诉讼资源的浪费,而且可能影响法院判决的公正。

  石景山法院的法官举了个典型例子,一名当事人向他人借了钱,却没有按时还款,无奈之下,债权人将这名当事人告到法院,岂料被告出示了一份收条作为证据,证明已向原告还钱。经过司法笔迹鉴定,这张收条上的原告签名系伪造,被告当事人最终输了官司。但是这场官司的诉讼时间因为这份笔迹鉴定而被拖延了。

  “在实际鉴定过程中,我们发现过模(摹)仿签名的情况。”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物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刘建伟说,笔迹鉴定包括对正常笔迹、模(摹)仿笔迹、故意伪装笔迹的鉴定,而模(摹)仿笔迹是笔迹鉴定的重要部分,模(摹)仿笔迹虽然加大了笔迹鉴定的难度,但不管怎么模仿,笔迹都是能够被鉴定出来。

  律师:模仿签名获利属严重违法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屈炜律师认为,借助模仿他人签名、笔迹获利,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罪。如果行为人帮助诉讼中的当事人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其行为妨碍了国家的正常司法秩序,涉嫌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如果行为人与当事人共谋、为当事人骗取或非法占有单位或他人的财物提供帮助,伪造领导、主管或其他人的签字,就有可能成为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共犯,根据不同的情节,可能涉嫌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或者诈骗罪等犯罪。

  《北京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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