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泄露收养秘密将被追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02:55  新闻晨报

  □记者 陈里予

  晨报讯 今后,收养人必须按规定程序收养孩子,而收养登记员如果泄露当事人收养秘密将被追责。昨天,上海市民政局透露,近日将向全市20个收养登记中心转发《收养登记工作规范》。根据最新统计,去年上海共有838个家庭收养孩子。但是,民政部门发现依旧有个别家庭私自收养孩子。

  “孩子马上要上学了,没有户口很麻烦……”民政局收养登记中心经常会收到这样的求助电话。出于善良也出于养老的考虑,在上海依旧有一些家庭并不符合收养条件却私自收养了孩子。因为没给孩子办户口,到了孩子入学年龄,很多家庭就面临就学、保险等实际困难。

  目前,很多家庭并不知道收养孩子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相关人士指出,去年汶川大地震以后,上海近万名白领登记希望收养地震孤儿。而很多家庭已经有了孩子,并不符合收养条件,有的则没有长期的心理准备。但是,当工作人员告知要按照一定规范收养孩子的时候,很多白领都很惊讶。

  私自收养孩子将使孩子无法解决户籍问题,导致上学等一系列问题难以解决。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处长周吉祥指出,按照最新的规定,公民捡拾弃婴的,一律要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查找不到亲生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一律由公安部门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的收养机构收养。公民申请收养子女的,应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另外,即将转发执行的《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强调,收养登记的时候要询问年满10周岁以上的被收养人是否同意收养和有关协议内容。

  同时,收养的一系列过程都将保护隐私。收养登记员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保守收养秘密。收养登记机关、收养登记员如果泄露当事人收养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民政部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收养登记机关承担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并对承办人员进行追偿。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