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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强奸为由勒索前男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02:55  新闻晨报

  □通讯员 胡卫国 记者 谢 磊

  晨报讯 一对年轻夫妻强行拉人上车,并以强奸为由敲诈钱财。日前,松江区法院判决被告人赵由申、邓萧燕犯敲诈勒索罪,各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现年22岁的邓萧燕曾与姚先生谈过朋友,一个多月后便因性格不合分手。去年3月,邓萧燕与比她大8岁的赵由申恋爱并结婚,婚后,两人经济上一直靠双方父母接济。因此,赵由申和邓萧燕动起了敲诈他人的脑筋。

  去年6月的一天下午,赵由申与邓萧燕约了2名老乡,并借了一辆面包车,开到公路上寻找“目标”。在行驶中,邓萧燕发现前任男友姚先生就在路边,便与丈夫谋划“下手”。

  面包车开到正在路上行走的姚先生身前,并以搭车为名强行将姚先生带上面包车。姚先生上车后知道被诈,但无法脱身。赵由申以姚先生曾强奸过邓萧燕为由,采用言语威胁等方法,强行索要现金8000元。

  次日上午,姚先生向公安机关报警,警察随即将邓萧燕抓获。

  法院认为,赵由申、邓萧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两人到案后能自愿认罪,且在家属帮助下退出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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