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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企业一次性裁员20人须报工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02:56  新闻晨报

  □综合信息时报、南方都市报报道

  企业一次性裁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的,要事先与工会、职工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沟通协调并履行法定程序。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获悉,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广东一些企业停产、倒闭,为快速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减少劳动纠纷,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近日先后发出了《企业裁员、停产、倒闭及职工后续处理工作指引》、《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停产、倒闭企业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规范指引》和《劳动合同指引》。

  按指引要求,企业应尽可能避免或减少规模性集中裁员,采取积极措施克服生产经营的暂时困难,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与职工协商变更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等劳动合同内容,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能升能降机制,统筹安排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依法与符合条件的职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过开展职工在岗技能培训储备人才,抓住机遇促进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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