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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非法经营兴奋剂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03:19  都市快报

  通讯员 赵军 李烨 记者 杨丽

  前几年,有些不法养猪户想到把“瘦肉精”加到饲料里,从而达到“瘦肉猪”的效果。现在,有人竟想到把这种东西通过快件寄到国外去卖。

  昨天,浙江省公安厅有关人士透露,此案已于去年下半年告破,这是浙江警方查获的首例涉外非法经营兴奋剂案件,涉案金额达25万余元,此案已于近日开庭审理。

  犯罪嫌疑人魏某,甘肃人,他走上这条道,还靠原来的“师傅”田某(此案已被西安海关破获,田某夫妇于2008年10月被判刑),田某干的就是邮售药片的生意,并有一批固定客户。

  魏某干久了,就挖起田某的“墙脚”,并和国外一些客户建立了联系。

  根据客户要求,魏某从西安进了大量“瘦肉精”等药品,每次寄邮件前,他总是先将那些药品装到木糖醇、茶叶的包装罐内,然后使用假名寄邮件。

  但和国外做生意,要经常收英文邮件。可魏某不懂英文,为了与客户沟通,他还请了翻译,又担心别人发现“秘密”,他总是把要翻译的整段话拆成几个分句,分批让人翻译。

  听说以前的老板出事后,魏某开始另谋出路。去年年初,他相中了杭州的一家快递公司,先后把包裹邮寄到杭州,再委托这家公司邮寄到国外。

  在这笔生意里,魏某从中可赚取两笔差价:药品差价和可观的邮费差价。经查,魏某通过杭州这家快递公司,前后寄出146次药品,付出的邮费达5.4万余元。

  据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有关人士介绍,魏某非法经营的两种药品,都属神经兴奋剂。像“瘦肉精”,是一种人工合成的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被列入国家公布的《兴奋剂目录》中,我国农业部已在1997年下令禁用。但近年来,被一些不法养猪户使用,老百姓因吃了含“瘦肉精”的猪肉中毒的案例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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