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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 给予财政补贴和免征企业所得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03:19  都市快报

  记者 陈文龙

  本报讯 有一个数据显示,预计到2040年前后,浙江老年人口将达到峰值1460万,约占总人口的32%。

  这么庞大的养老问题怎么办?

  昨天下午,全省民政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召开。省民政厅厅长吴桂英说,通过制定财政补贴机制和税收等具体优惠扶持政策,浙江要在全国率先构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破解本省城乡养老难题。

  浙江计划到2012年,每个市、县(市、区)建有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全省80%以上乡镇(街道)建立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全省城市社区普遍建立“星光老年之家”,农村社区建立“星光老年之家”15000个,全省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占全部床位数的比重力争达到50%。

  今年,浙江打算通过建设资金补贴、公建民营、税费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扶持措施,促进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

  比如,用房自建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50张(含)以上,取得《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并投入使用后,省财政按照核定床位数给予3000元/床位的补助。

  另外,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和自用房产、土地、车船使用税;各地优先安排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可通过公开出让方式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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