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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离困难户期盼有多远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夹心层”一族的苦恼

  本报记者苏永华 徐颖 叶宁 实习生陈婧媛 池梦 曾江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如何才能让低收入家庭最大限度地受惠?本次两会上,很多政协委员对此给予了极大关注……

  本次两会上,很多政协委员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了住房困难人群,他们纷纷提交提案,为我省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建言献计。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住不上廉租房或经适房,也买不起商品房

  建议:将住房“夹心层”纳入保障

  武汉市的住房困难人群中,除了低收入家庭外,还有一类人,他们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靠自己的工薪收入,在5至10年内买不起商品房,但条件又不够住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这类人群被称为城市的住房“夹心层”。

  民革湖北省委提交集体提案,对解决“夹心层”的住房问题,他们提出,可以改变现在的经适房销售方式——住房困难家庭在入住前,可以买下经适房的部分产权,剩余部分租用。等这些家庭经济条件好转后,再买下剩余产权。

  另外,还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经济租赁房——比目前这种廉租房的条件好一些,租金高一些,开发商有一定的利润,这样既能吸引社会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也能满足城市“夹心层”的住房需要。

  记者了解到,对“夹心层”住房问题,武汉市目前已有政策方向。武汉市国土房产局人士介绍,去年实施新的住房保障政策以来,原先存在的“夹心层”群体,正逐步被纳入租金补贴范围,一些家庭的住房困难已有所缓解。

  据介绍,新政策的核心,是对经适房供应对象作重大调整,由此前面向中低收入群体,转向低收入群体,确保住房最困难家庭尽快受益。同时扩大廉租房租金补贴发放范围,首次从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受惠家庭增加到4万户。

  条件好了,还能占着保障房么?

  建议:建立保障住房“退出机制”

  有些家庭开始时收入比较低,人口多,住房条件差,享受了廉租房政策,但过了几年后,可能经济条件好转,儿女结婚后也搬出去住了。这时,他们还能继续住着廉租房吗?

  对此,民革湖北省委集体提案建议,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回访、复核,及时掌握廉租户的家庭收入变动情况,一旦出现家庭人口、经济条件的变化,享受的保障住房应退出或相应减少面积。同时,应当对购买了经适房的家庭资格,要建立销售后的复核机制,防止有收入高人群“挤”进经适房。

  针对住房保障“进出两难”的问题,武汉市国土房产局人士表示,正在建立针对住房保障家庭的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定期复核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收入变化情况。

  据介绍,按去年11月份开始实施的《武汉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采用走访和定期检查等方式,掌握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住房变动情况,并将结果报区房产、民政部门。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也应当及时地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及住房变动情况。

  经核实,对连续一年超过低保、低收入标准或者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区房产部门或者市住房保障工作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对超过低收入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属于租金补贴的,停止发放租金补贴;属于配房租赁的,限期退出廉租住房。

  为加大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力度,武汉市已特地成立住房保障中心,负责经适房的建设、廉租房的管理及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统一归集和使用。

  经适房集中在城郊,首次出现滞销

  建议商品房与经适房“捆绑”开发

  一方面是大量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另一方面,多年来不愁卖的经适房,今年在武汉首次出现了滞销。位于洪山区白沙洲大桥桥头的“青菱城市花园”,由于离城区较远,加上郊区商品房纷纷降价,不少房子还没有找到买家。

  前不久在武汉“两会”上,针对少数经适房滞销或弃购现象,已有代表、委员直言,部分经适房太远,配套设施不完善,难受市民青睐。

  本次湖北“两会”上,台盟湖北省委提交了集体提案,建议政府“合理规划我省保障性住房用地”。他们提出,如果政府仅仅是通过在远城区或者城乡接合部集中兴建大批保障性住房,会形成泾渭分明的“高收入区”与“低收入区”,由此导致社会隔膜;由于“低收入区”远离市中心,配套公共设施落后于城区,生活环境恶劣、治安差、就业机会少,外来投资者会对这些地段投资兴趣不大,不利于居民摆脱贫困。

  因此,他们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可以规定,今后房地产开发商若计划在某个区域开发大型楼盘,必须向政府承诺其所建住宅中含有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否则就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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