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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文物防护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07:03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泰安1月12日讯岱岳区角峪镇苏庄村党支部书记李成金称,由于经济条件有限,公安机关返还的石像头目前暂时寄存在村民家中。专家呼吁,应加强文物保护,设置防护措施,及时进行修复。

  11日下午,记者拨通了角峪镇苏庄村党支部书记李成金电话,李书记告诉记者,该佛像系唐咸通十四年(873年)石窟造像,存于苏庄村阴佛寺内,2006年4月18日公布为泰安市人民政府保护单位,2008年11月13日经山东省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鉴定为国家二级文物。公安机关返还头像后,由于经济条件有限,没有资金重补石像,村里也没有资金专门聘请人员进行看管,所以直到现在石像头暂时寄存在一村民家中。

  泰山学院科研处周郢副研究员表示,最近他参与的石刻、碑刻的调研、普查很多。在普查中,部分石刻、碑刻的破坏非常严重,尤其是野外的一些石刻。专家呼吁,应该加强文物的保护,设置防护措施,比如野外的石刻,可以集中保存。角峪镇苏庄村的释迦牟尼坐像应及时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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