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6人私采封停煤井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07:0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淄博1月12日讯 见煤炭可牟暴利,竟敢开采封停的煤矿,给国家矿产资源造成330余万元损失。1月10日,淄川区人民法院对涉案的6人进行了公开宣判,分别判处6个月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000元至60万元不等的罚金。

  据了解,李某、李某某自2008年10月份以来,将已封停的原淄川区龙泉镇和庄村中岭煤井启封后非法采煤;2008年7月,淄川人高某伙同他人将已封停的淄川原双沟煤井启封后非法采煤;在2007年11月份至2008年5月期间,牟某、孙某在淄川区寨里镇大张村汪立臣养猪场内将原已填封的煤井启封后非法采煤;自2007年6月份以来,张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淄川中舜集团原预制厂内将原已填封的煤井启封后非法采煤。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