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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不合格烟花爆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07:0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潍坊1月11日讯 11日从潍坊质监部门获悉,质监执法人员对各辖区的烟花爆竹开始了拉网式检查,凡是使用了易爆燃料的,引火线燃得快的都属于质量不合格产品,将一律被销毁,不得销售。

  潍坊市质量稽查人员告诉记者,质量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不但对消费者是一种直接的人身伤害,对销售方来说也是个“定时炸弹”,一旦在存放或者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将对烟花爆竹的含药量、禁用药物、燃放性能、引火线、主体平稳性、安全警示标志、包装等项目进行逐一排查,一旦查到问题产品坚决销毁。

  质监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时,如果遇到结构松散、没有警示语和清楚的中文燃放说明的产品,很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应积极拨打12365进行投诉。


记者 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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