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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烟台1月12日讯日前,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通知,“盐酸芬氟拉明”的原料药和制剂一律被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记者12日走访了烟台七家药店,未见该药的身影。
记者走访了胜利路、北马路等七家药店,仍没有发现该药品的身影,工作人员都表示药店没有采购这些药。
烟台市药监部门提醒市民,凡曾使用过盐酸芬氟拉明的要及时停用,防止出现不良后果。一旦发现销售此类产品的经营企业,要及时拨打投诉电话6692303举报,以便药监部门及时查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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