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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儿园摔断小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07:0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临沂1月12日热线消息 市民孙先生的孩子在工业大道一家幼儿园上学,去年12月15日上午,孩子在幼儿园摔伤,医院诊断,小孩右小腿骨骨折。孙先生称孩子是被老师推倒摔骨折的,幼儿园老师则称孩子是自己摔倒的,双方各执一词。

  据孩子家长孙先生介绍,12月15日上午,孩子刚去幼儿园没多久,他就接到老师电话,说孩子摔伤了。他和妻子赶到幼儿园,见孩子一直在哭,就把孩子送到了医院,医院检查后,发现是右小腿骨骨折,需要住院治疗。

  “孩子说当时他和别的几个小朋友在上厕所,因为他比较慢,一个老师过来在他后脑地方推了一下,他没站稳就摔倒了,然后腿就很疼站不起来。孩子住院18天,但医生说孩子完全恢复得需要三个多月的时间,过错在老师,幼儿园应该赔偿所有医疗费用及后期护理费用。”孙先生对记者说。

  该幼儿园石园长告诉记者,孙先生的孩子确实是在幼儿园摔倒骨折,但并不是像家长所说的被老师推倒,孩子是自己摔倒的。园方非常重视这一事情,支付了孩子住院期间所有的医疗费,并多次带慰问品去看望小孩。“我们该尽的责任都尽了,孩子出院后,我们还送去了1000元的营养护理费用,对于家长提出的赔偿高额的护理费用,我们不会答应。”

  山东创序律师事务所王子豪律师认为,家长将小孩送至幼儿园,幼儿园理应担负看管、监护的义务,因此小孩跌倒园方也有失责行为。但像这种情况家长不能认定是老师推倒孩子,赔偿事宜只能双方协商。


记者 王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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