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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深化改革与社会和谐的相互促进——五论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07:18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踏着激越的钟声,我们跨入了新的一年。今年既是挑战中蕴含发展机遇的一年,又是各项改革任务极为繁重,人民群众的生活、就业、权益保障更为迫切的一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继续深化各项改革、全力构建和谐社会。通过深化改革解决发展中的诸种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稳定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通过和谐社会建设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有力的保障,实现深化改革与社会和谐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改革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无论是应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还是推动我省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都要求我们必须下大力气深化改革,不断创新体制机制。

  对山西而言,深化改革就是要加快推进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的改革。首先,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着眼于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推进全省各级政府机构改革,形成权责统一、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同时,要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积极推进财税和价格改革。还要扎实做好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统筹推进煤炭行业管理体制、资源开发、安全生产、环境治理和转产转型等工作,促进我省煤炭工业健康发展。

  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改革依靠人民,改革的成果也应由人民共同分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义,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因工作不当引发矛盾和纠纷。

  在改革中求和谐,在和谐中促改革,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把扩大就业作为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结合点。须知,高度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改善民生,特别是解决困难群众的民生问题,是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只有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切实关注全体人民的民生问题,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才能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

  深化改革是消除社会不和谐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动力。社会和谐又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必要的支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就要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只有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才能确保三晋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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