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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标的2.8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08:15  南方日报

  东莞中院史上最贵纠纷案成功调解

  本报讯(记者/马喜生通讯员/王创辉)东莞某价值6.666亿元花园项目转让给房地产公司,但是转让人张某等人却半途反悔,不愿提交一系列证书。房地产公司无奈将张某等诉至法院,至起诉之日各种款项已超过2.8亿元。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东莞中院史上最贵的纠纷案。

  转让反悔被索赔2.8亿

  据了解,2007年3月29日,一知名房地产公司与张某等3人签订转让股权合同书和补充协议,约定由房地产公司接手东莞某花园项目的开发经营权,同时付给张某等人转让价格为6.666亿元。双方约定,张某等3人应于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并将营业执照、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准书和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移交给房地产公司。

  签订合同7天后,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定金1亿元和前期设计费约979万元,随后房地产公司又支付了第二期转让款5000万元,但此后张某等人没有履行合同,并拒绝到工商部门把营业执照等过户到房地产公司名下。

  房地产公司认为张某等人没有依约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遂于2008年9月18日向张某等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等人双倍返还定金、已付款及利息等各项损失,至起诉之日各种款项已超过2.8亿元。

  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同意解除合同,由张某等人返还定金、股权转让款、前期设计费共约1.5979亿元,补偿房地产公司各项损失7845万元,本案受理费、保全费近75万元也由张某等人支付。

  一天利息就要5万元

  “这起纠纷每天的利息高达5万元,“当事人睡一觉,第二天就要支付5万元给银行”,承办此案的覃法官表示,“接到案件时非常紧张”。东莞市中院负责人介绍,该案起诉标的2.8亿元,是东莞市中院史上首次调解成功的最大标的额案件。

  覃法官说,涉案当事人都是当地的知名商人,双方都不希望在法庭上唇舌相向,从而影响声誉,“根据当事人的这种心理,我们知道双方存在调解的可能。”为此,覃法官等人以每天一个电话,每个电话半小时的频率,向双方阐述对簿公堂的弊端。“由于该案起诉到法院时,地产公司欠银行的总利息已高达3000多万元,拖得越久,调解的可能性就越少。”经过大量说服工作,在今年1月,当事双方终于同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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