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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将为村民致富变为个人创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09:05  南方日报

  防线一经撕开,就像洪水决堤,审讯势如破竹,办案人员迅速突破了其他几名犯罪嫌疑人。钟伟佳在多次交锋后,终于承认了受贿240万元人民币和33.4万元港币的事实,邓礼兴和欧德添到案后也迅速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只有包工头钟某勉强交代了在沧联铁路南工程中行贿的事实后,对沧联十社宿舍楼行贿的事实,一直不肯“认账”。

  进展

  最顽固包工头终被“感化”抓获重要行贿人案情浮出水面

  不管办案干警怎样苦口婆心的劝说,钟某到案后就是一言不发,只是喋喋不休重复几句话,“我都不想出去了,出去也是死”,“我自己知道自己的身体,也活不了多少天了”等等。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要是一直拖下去,对案件的办理是非常不利的,5月31日,办案人员决定利用周末两天的时间进行猛攻。询问人员及时调整了审讯策略,变“点化”为“感化”,用法律、政策规劝和感化钟某。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下,钟某最终供认其支付几十万元现金给犯罪嫌疑人监理郭某操作招投标,将铁路南工程和十社宿舍楼转包给包工头邓某,从中收取回扣共620万元,然后行贿给钟伟佳等四名社区干部共计350万元,个人违法所得180万元。

  根据犯罪嫌疑人钟伟佳、钟树韬、欧德添等人的供述,他们在沧联商业中心项目收受了项目投资人深圳某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某的好处费300万元人民币和100万元港币,而陈某某已经潜逃,因此,抓捕陈某某归案成为必须马上着手的工作。茫茫人海中,寻找一个人谈何容易。面对着没有消息可问、没有线索可循的两难境地,办案人员并没有放弃,不断收集各方面的线索,先后追踪到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寻找陈某某的蛛丝马迹。

  时间指向2008年6月19日上午,办案人员收到可靠的信息,“陈某某进入了黄埔区某酒店。”办案人员大军出动,迅速来到该酒店,对酒店内外进行观察,但狡猾的陈某某却没有露面。下午3时左右,陈某某再次出现在另一家酒店,办案人员再次出动,10分钟就赶到了该酒店,在酒店正门安排哨岗,后门停车场则安排主力守候在车上准备抓捕,布控后10分钟,陈某某准时开车到达停车场,下车从后门步行进入酒店,办案人员迅速下车跟进,并在酒店后门将其抓获归案。

  到案后,陈某某不但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还向办案人员提供了一条线索:他曾经给当时的沧联社区党委书记温某某送过25万元人民币。“拔出萝卜带出泥”,陈某某的落案,又带出了个温某某。黄埔区检察院当即下达命令,将温某某带回调查。温某某对受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沧联社区干部窝案所有犯罪事实全部取得突破,这些村官的“面目”一一浮出水面。

  实情

  狮子大开口没钱不办事“为村民致富”成“为个人创富”

  经调查,表面上,这几位“村官”口口声声称“当村干部就是要先为村民致富”,但实际上,他们却是借帮村民致富之名为个人“创富”。

  说起与钟伟佳、钟树韬打交道的经历,包工头陈某某至今还“心有余悸”。

  2006年春节前夕,陈某某偶然通过经联村村干部欧德添无意中说起,经联村准备在一块空地上建大型商业中心,急于寻找投资项目的陈某某没有放过这个商机,通过中间人,陈某某找到了当时任经联社董事长的钟伟佳和副董事长钟树韬,但“两钟”并没有表明“心迹”,陈某某碰了个“钉子”。

  考虑再三,陈某某意识到“两钟”可能是想从中要点好处,于是多次请他们吃饭及玩乐。然而,让陈某某没想到的是,“两钟”对此根本不屑一顾,而是不停地跟陈某某计算在这个工程中陈某某可以赚到多少钱。

  按照“两钟”的算法,该项目是由社区出让地皮,陈某某出资金建造,工程的合同预算价大概9000万元,每年只需支付分红270万元给村里,陈某某存在的利润空间相当巨大,狮子大开口的“两钟”提出要陈某某必须回扣600万元。经过不断求情和讨价还价,陈某某万般无奈之下只得答应“分”给“两钟”400万元,事后,“两钟”建议陈某某打通时任沧联社区党委书记的温某某“关系”,“知趣”的陈某某送去了25万元。

  尽管如此,在陈某某准备与社区签订合同时,“两钟”并没有爽快地签字,而是授意陈某某“先交钱,后签字”,急于签订合同的陈某某只得准备了300万元人民币和100万元港币分别装上三个旅行袋,并相约钟伟佳、钟树韬、欧德添3人一起去到东莞进行分赃。3人各分得100万元人民币和33.3万元港币。

  经联做其他工程的包工头,大部分也都遭遇到了与陈某某相同或类似的情况,被钟伟佳、钟树韬等人以“做工程”等名义陆续拿到大量“回扣”。

  利用这些钱,钟伟佳先后买下了某大型楼盘的两幢别墅,俨然是个出手大方、挥金如土的大老板。而钟树韬则将手中的钱用于偿还赌债及继续豪赌。

  沧联社区干部涉嫌受贿情况

  钟伟佳:男,45岁,发案前任广州市黄埔区荔联街沧联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经联社董事长。涉嫌利用协助管理征地补偿费用、社区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其他公共事务的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人民币240万余元,港币33.4万元。

  钟树韬:男,41岁,发案前任广州市黄埔区荔联街沧联社区经联社副董事长。涉嫌收受多家建筑商的贿赂人民币230万元,港币33.3万元。

  欧德添:男,42岁,发案前任前任广州市黄埔区荔联街沧联社区经联社副董事长。涉嫌收受相关人员贿送的现金人民币150万元,港币33.3万元。

  记者戎明昌 林亚茗

  通讯员朱香山 蓝志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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