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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遗产赠与税率由50%降至10%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09:38  人民网

  人民网1月13日电 台湾将大幅调降被视为“富人税”的遗产赠与税率,遗赠税由现行最高边际税率50%,调降为单一税率10%;此外,免税额则大幅提高,遗产税免税额也由779万元新台币提高至1200万元、赠与税免税额由100万元提高至220万元,分期缴纳由12期延长为18期。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遗赠税率调降可使中小额财富者免于遗产税负担,预估税收损失160亿元。根据台湾财政部门报告,以四口之家为例,被继承人死亡遗有配偶及两位成年子女,除免税额1200万元外,尚有配偶扣除额445万元、子女扣除额90万元及丧葬费扣除额111万元。因此,遗产总额在1846万元以下者,无遗产税负。

  现行条文规定,遗产净额在60万元以下者课征2%遗产税,60万元至150万元课征4%,最高为超过1亿元课税50%;赠与税率部分,赠与净额在60万元以下者课征4%赠与税,60万元至170万元课征6%,最高为超过4500万元课税50%。

  修正条文将现行遗产赠与税率由最高边际税率50%,皆调降至10%单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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