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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总站”揭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09:40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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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潘玉蓉通讯员/张仁熙牟晓龙)保险合同出现纠纷后首先找谁调解?设立在深圳保险同业公会内的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总站”揭牌仪式昨日在市民中心举行,该服务站揭牌后,将试行展开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调解处理工作,向保险消费者提供一个真正中立和及时的调解通道。

  在揭幕式上,深圳保监局局长余龙华表示,目前挂靠在保险同业公会的消费者权益服务总站,建立在公平客观公正的机制上,我们决不会维护保险公司的利益,相反,在特别的情况下会倾向消费者。据介绍,“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总站”,由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和深圳市消委会联合设立,旨在大力普及保险知识,增强保险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化解公司与保险消费者之间的矛盾纠纷,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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