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停工超过一个月企业须付生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11:40  深圳晚报

  据信息时报报道 企业一次性裁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的,要事先与工会、职工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沟通协调并履行法定程序。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近日先后发出了《企业裁员、停产、倒闭及职工后续处理工作指引》、《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停产、倒闭企业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规范指引》和《劳动合同指引》。

  《指引》部分内容包括:企业停工超一个月要付员工生活费;破产企业资产变现优先补偿职工;解除合同日一次性结清工资等。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