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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台湾船只也是中国军舰保护对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18:41  台海网

  

外交部:台湾船只也是中国军舰保护对象
中国海军第二次护航包括台湾“宇善”号商船

  新华网北京1月13日电 (记者何宗渝)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重申,台湾同胞的船只也是中国海军舰艇编队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实施护航保护的对象。

  姜瑜是在回答台湾当局计划派遣海军舰艇前往索马里海域为台湾船只护航问题时,做上述表示的。

  姜瑜强调,中国政府是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的有关决议,并且征得了索马里过渡联邦政府同意以后,派遣军舰赴有关海域实施护航的,台湾同胞的船只当然也是我们保护的对象,我们目前也正是这样做的。

  据了解,中国海军舰艇编队已于1月6日抵达亚丁湾、索马里海域展开护航行动,并承诺如果香港、澳门或台湾船只需要军舰护航,可通过有关渠道向内地或大陆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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