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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车祸投保 骗理赔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4日02:52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胡晓) 公司职员修理出车祸的车子,与维修厂的员工共谋将已发生车祸的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从而骗取大笔保险金。

  2007年8月17日晚,唐某单位负责人张某名下的小轿车在巴南区发生交通事故。唐某受托将车送到某汽车维修公司时,知道该车未办理商业保险,自负修理费较高。维修公司员工范某某建议,隐瞒该车已发生交通事故并受损的事实,办理商业保险,再假装车子是在保险后才出车祸的,骗取理赔款。

  之后,保险公司将理赔款32431元交付给汽车维修公司。而唐某公司通过唐某支付了修理费38000元。范、唐二人各分得23000元和15000元。2008年8月28日,唐某、范某某被捉获归案。

  渝中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范某某、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范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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