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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鞭220箱 副食品仓库成“火药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4日07:41  长江商报

  汉正街一非法窝点被查,警方将追究货主责任

  本报讯(记者 张勇军 通讯员 黄进明 夏洪波 实习生 王垚)220余箱非法鞭炮藏身副食品仓库。昨日,硚口警方在例行消防检查时,将这批烟花爆竹收缴转移至专用仓库待销毁。

  现场:

  副食品仓库成“火药桶”

  昨日上午,硚口公安分局利济派出所4名民警到汉正街例行检查消防安全。当他们巡查至汉正街417号某实业公司副食品仓库时,发现仓库内堆放的一批货物有异样。

  外包装是某品牌果冻箱,但打开包装箱后,民警发现里面装的竟全部是烟花爆竹,经初步清点有220余箱,里面均装满了擦炮、烟花、摔炮等。

  警方称,这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设在人口密集的汉正街市场,该市场就成了“火药桶”,一旦发生火灾或者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处理:

  警方将追究货主责任

  因该仓库为附近副食品批发业主有偿寄存货物处,这批非法烟花爆竹被查获后,寄存者一直没有露面。为了确保不发生意外,民警当即将其转移至专用仓库待销毁。

  警方表示,目前正加紧追查私储非法烟花爆竹的违法嫌疑人。

  武汉市燃放办有关负责人说,随着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来临,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已开始着手进行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

  为此,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将严查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警方提醒

  市民如发现私藏、私自生产、非法经销、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烟花爆竹是一种具有潜在危险性和破坏力的特殊物品,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伤人等安全事故。请市民到指定的销售点购买正规的烟花爆竹。

  法规链接

  根据《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非法运输、仓储、销售鞭炮予以行政拘留5-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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