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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大代表建议 承认大学生在私企工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6日08:38  兰州晨报

  建议名:《关于建立完善大学生毕业生人事代理制度的建议》

  建议人:兰州市代表团吴雪梅等9位人大代表

  建议内容:按照我省相关规定,大学生到非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可将档案等人事关系在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代理。但实际情况是,当一名大学生在民营私营企业工作若干年后,有机会进入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时,其以前的工龄却不被政府人事部门认定。

  建议:我省调研出台有关管理办法,对曾在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过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工龄认定进行明确规定;相关职能部门应协调各方关系,理顺大中专人事代理工作中的工龄认定、工资等级等手续,以完善我省人事代理及其后续发展工作。本报首席记者梁峡林记者路燕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工资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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