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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规定单位或个人设坟葬犬最高罚3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7日04: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文远竹)昨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表决批准《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施行。

  明确公安主管养狗行政管理

  哪个部门负责管狗?这一度是该《条例》制定时备受争议的焦点。昨日批准施行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由公安机关来主管全市的养犬行政管理工作。《条例》还规定了其他6个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协助管狗:城管部门负责查处养犬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组织犬只的狂犬病等重大疫病的免疫工作;工商部门负责犬只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预防狂犬病等疾病、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病人诊治的管理;市政园林部门负责公园内犬只活动区域的建设和管理;价格部门负责养犬管理收费监督工作。

  对犬只救助制度的详细规定是该《条例》的重要特色之一。《条例》除了规定养犬登记制度、对遗弃犬只设定相应的行政处罚等外,还有针对性地建立了犬只救助制度。该《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设立犬只留验场所,接收、检验和处理弃养、流浪、扣押、没收的犬只。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抛弃犬只尸体。也不得设置坟墓埋葬犬只尸体,否则由城管部门处一千至三千元罚款。

  行政街辖区内禁养危险犬

  据介绍,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采取“高收费限养”措施,第一年向养犬者收取登记费1万元,第二年起每年收取年审费6000元,但实践证明,这种规定没有达到限养犬只的预期目的。昨日批准施行的新《条例》规定,养犬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为每只犬第一年500元,第二年起每年300元。

  《条例》规定对饲养导盲犬、扶助犬的盲人、肢体重残人士等减免养犬管理费,体现了对困难群众的关怀与照顾。

  新《条例》建立了分区管理制度,本市行政街辖区为严格管理区,镇辖区为一般管理区。明确规定严格管理区内禁养危险犬。严格管理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一般管理区只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制度,无需登记。

  《条例》重要内容检索

  谁负责管狗?

  公安主管,城管、工商等六部门协助。

  管理费收多少?

  第一年500元,第二年起每年300元。

  流浪狗该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应设立犬只留验场所。

  狗狗死了处理有何限制?

  不得随意抛尸;设坟葬犬最高罚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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