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对中国司法的考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8日07:33  南风窗

  司法系统的考验

  对于那些相信法律的受害者而言,法律究竟能够解决什么实际问题,目前还是个疑问。就在田文华等20人接受审判的同时,李心全在他老家的卫生局、法院却不断碰壁,孩子死了,他希望能够得到赔偿,因为给孩子看病花去了3万多块钱,都是跟村民们借的。国家也已经做出了赔偿方案,死亡的赔20万,重症的赔3万,接受一般治疗者赔2000元。

  进入2009年,全国20多个省区已经陆续开始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赔偿方案,向受害者发放赔偿金。但是,李心全却不在此列。“去县卫生局要钱,他们说,9月11日以前死亡的,都属于个案,暂时不给赔偿。”李心全说,在律师的建议下,他到县法院起诉三鹿,法院的答复是不予立案,也没有说明什么原因。他的孩子死于9月10日,正好比国家正式公布“毒奶粉”事件早了一天。“是不是就没有办法了?”李心全不断追问记者。

  “他这样的情况,还是要通过司法渠道来拿回赔偿。”知名侵权法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麻昌华说,目前所有赔偿都是通过行政手段来解决的,行政手段可以迅速调集各种资源,这比通过集团诉讼的司法途径有效率得多,但这并不能取代司法途径,目前统计的受害者数量、赔偿数额,还仅仅是行政作用结果,肯定有不合理之处,中间会有漏掉的,有少赔的,也会有多赔的。

  国家公布的受害者有将近30万,而像李心全这样的被遗漏在统计数字之外的受害者暂时还难以计算。对于三鹿集团的审判,仅仅意味着“毒奶粉事件”善后的开始,这样一件重大的公共危机,不是一两个月,甚至不是一两年就能解决的。1955年,日本也曾发生类似的森永奶粉导致婴儿中毒事件,司法程序先后进行了20年,而善后的赔偿问题一直到今天还没有结束。

  “在今后的几年里,肯定会有大量毒奶粉侵权案子出现。”麻昌华说,国家的赔偿仅仅是保障性的,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最终个体的赔偿方式、赔偿数额还必须回到司法途径上来。

  但麻昌华也认为,希望通过司法途径拿回赔偿,也将面临重重困难,对于个体诉讼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取证困难,首先必须证明孩子喝的是三鹿奶粉,还必须证明一直都是喝的三鹿奶粉,而不是其他。这样的道理说起来容易,但要想取得法律认可的证据,将是极其困难的事。

  对于李心全而言,就是如此。目前,他能掌握的证据仅仅是遗弃在家里的三鹿奶粉的空袋子。“我们也正在联络国内的侵权法专家,打算召开一次相关的研讨会,希望能够出具一个完备的法律意见书,对此事的最终解决做出点贡献。”麻昌华说,一旦赔偿诉讼进入司法程序,巨大的数量对于各地司法机关来讲,也是巨大挑战,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够做出一个示范判例,其他同类案件就可以援引。

  对于中国司法系统而言,如果一直不向受害者敞开诉讼的大门,将会极大削弱公众对于司法权威的信赖,如果敞开了大门,则将面临一系列前所未有的司法难题,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对中国司法漫长而艰巨的考验,才刚刚开始。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Powered By Google
flash

更多关于 三聚氰胺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