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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文平向大会作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中指出,2008年共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5件142人,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2件4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600万元。
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冬季亮剑行动”等专项工作,继续把黑恶势力犯罪,杀人、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全年共批准逮捕刑事案件2936件5071人,提起公诉3969件6705人;依法从重从快审查逮捕、起诉重特大案件1142件2222人。健全了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加大了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力度,对轻微刑事案件中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准确适用不批准、不起诉,全年不批准逮捕173人、不起诉35人。
其次,以优化发展环境、保障改善民生为重点,依法惩防职务犯罪。全年共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5件142人,其中大要案54件;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2件47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600万元;所办案件中涉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职务犯罪案件8件,涉及行政执法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41件。全年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5件50人,危害能源资源渎职犯罪案件5件10人,教育、医疗卫生、保险、房地产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9件16人。
在立案监督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77件520人,这些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已经作出有罪判决146件257人;纠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3件14人。在侦查监督中,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331件,纠正漏捕127人,纠正漏诉7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3件(次)。
此外,在刑事审判监督中,主要针对定性不准、量刑不当的刑事判决加大了抗诉力度,共提出抗诉26件,人民法院已发回重审8件。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提出抗诉162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5件,两级人民法院已改变原判133件;向两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9件,法院采纳48件。抗诉、提请抗诉、法院改变原判数及再审检察建议采纳数均在全省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