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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全面风险监管制度已初步建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8日23:47  中国经济周刊

  央企全面风险监管制度已初步建立

  其实,国资委对央企的风险监管,在陈久霖中航油事件之后,就已经开始着手研究部署。

  2006年6月27日,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下称《指引》)。据这位国资专家介绍,《指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指引》所称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五大类;也可以能否为企业带来盈利等机会为标志,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只有带来损失一种可能性)和机会风险(带来损失和盈利的可能性并存)。

  “《指引》强调的五大风险防范中,并没有出现投资风险字眼,主要是因为投资风险主要表现在运营风险上,最后反映在财务风险上,同时也可能会触及到法律风险,是一个综合性内容。”这位国资研究专家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

  在2006年国资委下发《指引》之后,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又联合发布了我国第一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基本规范共七章五十条,各章分别是:总则、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和附则。该基本规范将于2009年7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

  根据这一基本规范,执行基本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此次基本规范的印发,标志着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也说明中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中央企业高风险业务监管制度。”这位国资研究专家说。

  谨慎投资并非不投资

  据国资研究专家介绍,国资委对央企提出谨慎投资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针对海外投资并购;二是一些高风险投资,比如金融衍生品之类;三是央企主业经营之外的发展战略投资项目。而这三类投资风险中,海外投资风险尤为突出。

  据了解,中央企业目前在投资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扩张冲动较强,在超出自身能力的情况下,急于进行境内外项目投资和并购重组,债务负担不断迅速加重。

  “去境外投资的央企,首先是要有风险意识,其次是一定要看准了再投,最后是收购之前一定要有周密的评估和风险防范的手段。”这位国资专家说,风险防范肯定是要做的,但要看怎么做。“国资委目前只监管142家中央企业,如何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情况下让这些中央企业经营不出现亏损,才提出要谨慎投资;但是谨慎投资不等于不投资,是要先瞄准,看准了再投资。”

  这位国资专家还补充说,“不是说一提到风险防范了,所有投资都不投了。尤其是在现在金融危机整体形势下,既有‘危’,又有‘机’,机会也是存在的。现在可能大家都比较慎重,在观望,但现在正好是在低水平的时候,正是投入的时期,目前可以做一些战略性投资。”

  针对海外投资并购风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企业海外投资并购,首先不要泛政治化。泛政治化容易上升到民族高度、国家利益的高度,认为把国外企业吃掉了,是我们民族强盛的标志,如果参杂这样一些因素,就不能冷静地按照商业规律和商业形势做商业决策;其次,政府要减少审批,让企业自主去选择投资。现在很多到国外投资的企业,由于政府审批太多,容易导致权力寻租和交易;第三是企业要改善自身的治理结构,要靠企业自身比如董事会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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