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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理性看待反垄断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9日08:00  法制日报

  诉讼“浪潮”将不可避免

  难题:处于弱势地位的小企业和个人对垒强势的大企业,往往都会处于劣势。而且反垄断法刚刚问世,没有任何可以借鉴的东西

  当黄勇忙于向社会各界阐述反垄断法时,另外一些人已经开始付诸于实践了。事实上,早在反垄断法还未正式实施时,业内人士已经普遍认为诉讼“浪潮”将不可避免。

  李长青就是其中一位。去年,李长青代理了全民医药网发起的针对搜索引擎公司百度的诉讼已在北京市一中院正式立案,案由为垄断纠纷,这被舆论认为是“网络反垄断调查第一案”。

  今天,记者在北京一间商业写字楼里见到了这位独臂律师。

  “的确很难,如履薄冰。”沉吟片刻后,李长青说出了他代理这一案件的感受,因为此前遭遇了国外媒体的不实报道,李长青出言谨慎。

  “反垄断诉讼一般都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小企业和个人对垒强势的大企业。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小企业或个人都会处于劣势。而且反垄断法刚刚问世,没有任何可以借鉴的东西。”李长青对记者说。

  对于反垄断法本身,李长青的看法和绝大多数业内人士一样,还需要增加可操作性,进一步丰富其配套法规和执行细则。“尽管我在诉讼程序上获得了立案,但是在行政程序上没有被立案。”李长青曾经依据反垄断法第三十八条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对百度进行反垄断调查,但至今未有下文。相关负责人给他的答复是,反垄断法没有规定立案时间。

  “具体拿诉百度一案来说,在现代社会,互联网搜索引擎具有强大的信息控制和引导能力,对于搜索垄断在法律上是否需要规制得更明确和详细一些呢?”李长青对记者说。

  自从反垄断法问世后,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出现的一系列反垄断诉讼,当事人无一不处于社会关注的焦点,舆论认为似有“炒作”之嫌。

  “法律出来后,这些诉讼案件是必然要出现的。并不是当事人炒作就能获得社会高度关注,而是绝大多数人本身就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垄断深恶痛绝,因为这直接影响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更何况,很多垄断并不是通过正常的市场竞争产生的。”李长青说。

  需理性看待反垄断法

  展望:法制的进步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个案推动的。反垄断法实施后出现的一系列反垄断诉讼案件,将会促进这部法律的配套法律和操作细则的出台

  “这部法律尽管名字叫反垄断法,各方面期望也很高,但是由于我国处在一个特殊发展阶段,国家正在转型过程中,决定了一些问题暂时还解决不了。因此,社会各界应该理性看待反垄断法。”黄勇说。

  对此,李长青也表示赞同。他认为,由弱势一方所发起的反垄断诉讼浪潮自有其积极意义。“任何法律总是原则性的东西多一些,不可能涵盖社会所有方面。法制的进步从程序上来说,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个案推动的。我相信,反垄断法实施后一系列反垄断诉讼案件的出现都具有标本意义,将会促进这部法律的配套法律和操作细则的出台。”

  黄勇认为,反垄断法保护的是“竞争秩序”而非竞争者。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应牢牢把握这一价值目标。就通过反垄断法来构建中国市场经济环境中的竞争框架这一点来说,目前的法律条文做到了。

  “在现行框架下,我们应该更多地关注如何使反垄断法实施专业性问题得到解决。”黄勇认为上述问题的解决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首先,按照中国反垄断法所构建的框架和体系,以精细化的思维制定相应配套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官方指南等。其次,法律实施中尽可能多地运用个案分析的手段,这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反垄断法实践的发展趋势。再次,充分重视反垄断法法律人员的培养以及人才队伍的建设,包括执法人员、法官、律师、经济学家的选任、培训,执法机构专家委员会的设置和运转等等。”

  本报北京1月18日讯

  结束语

  岁末年初,我们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2008,是极不平凡的一年。”这,恐怕是很多人的心声。

  2008,对世界、对中国的确有很多事情,令人永生难忘。

  对于这样一个极不寻常的年份,我们回访经历过那些新闻事件的当事人或是与之相关的人,面对面地观察他们的表情,刻画他们的故事,感知他们走过大悲大喜之后的心声。因为,我们期待着这些表情、这些故事、这些心声能带给我们更多的思考。

  今天的报道,是我们“再回访”的最后一篇。

  我们承认,我们的文字无法涵盖2008年的那许多事。事实上,2008年,人类为发生在自己身边的那些事所付出的情感,也根本无法用语言、用报道来涵盖。

  “再回访”,不是让人沉浸在过去那些愉快或不愉快之中,“再回访”的目的是让人更好地把握2009或者是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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