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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访谈:亨廷顿视中的中国转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9日11:00  南风窗

  刘军宁

  问:亨廷顿教授,你的每一部主要著作几乎都已译成了中文。你不关注中国,但是你的著作却在中国产生巨大的影响。中国读者对你的想法有很大的兴趣,积累了许多问题想向你请教,但你竟匆匆离去。现在只有通过虚拟的访谈,中国读者才有机会听到你的答疑解惑。这里请允许我先从一个小问题开始。为什么在有生之年竟未能访问中国?

  答:应该承认,这一辈子未去中国是我一个很大的遗憾。其实,我有几次机会去中国看看,但是由于当时手头忙于其他事情,最终还是未能成行。我去得比较多的是南非。为了南非的民主化,我去了那里十几次。其中主要是南非外交部邀请安排的。如果中国外交部邀请我去为你们的民主进程出谋划策,我会毫不犹豫。当然现在说这些,权当是玩笑。一切都太迟了。

  问:你从未声称你是威权主义或民族-民粹主义的军师,但是却有许多中国人以你为他们在这方面的军师。从你的《第三波》中看得出,你更愿意做民主化的军师。我记得,你在书中说,如果你给民主派的建议使你看上去像胸怀大志的民主马基雅维利,那就随它去吧。与后来的《文明冲突》一书不同,《第三波》在中国读者中没有引起什么争论。这本书来到中国使你的影响冲出了以政治学为代表的中国学术界。

  答:我也听说《第三波》在中国很受欢迎。我不知道是否有人成为民主的马基雅维利,或者用你们的话说,民主化的军师。但是,如你所说,我很乐意做这样的军师。

  民主化趋势不会变

  问:你认为人类历史已经经历了第三次浪潮,能给我们简单说说目前的态势吗?

  答:各国民主化转型的模式各有不同,遇到的种种困难也不胜枚举,但是迈向民主化的趋势却是不会逆转的。虽然世界上还有一些尚未完成转型的国家,包括中国,但是我对民主化已经取得的成就还是非常满意的。

  在经历了第一次民主化长波之后,上世纪20年代,世界上约有30个作为今日世界之主导政体的自由民主国家。后来,法西斯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的崛起,使得30年代的民主国家的数量减少到12个左右。二战之后,民主国家的数量又回升到30个以上。到60年代末,世界上约有1/3的国家是民主国家。经过随后20年的民主化浪潮的冲击,民主制度在南欧、非洲、拉美、前苏联和东欧以及东南亚的土地上扎下根来。今天世界上约有60%以上的国家是民主国家。在当今世界的总人口中,只有22亿人生活在非民主的体制下。民主政治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急速成长,这毫无疑问是人类历史上最为壮观的、也是最重要的政治变革。

  问:中国也正面临这样的紧迫性。为什么威权国家要转向民主?难道威权政体终将被民主政体所淘汰吗?

  答:是的,威权终将被淘汰。对此有很多抽象的道理可以讲。但是,作为经验政治学家,我认为,威权统治的合法性危机是导致民主转型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推动力。威权国家之所以必然要启动转型走向民主,就是因为威权政体有着不可克服的合法性危机。合法性的概念很难把握,政治分析家们通常都尽量避免使用它。然而,这一概念对于讨论威权政权在当今所面临的问题却是必不可少。这里所说的合法性(legitimacy,也称正当性)是民众对一个政权的统治权利的认可。这里的“法”是指在老百姓心中的不成文“法”,而非统治者制定的“法”。中国今天所面临的许多重大难题与危机与合法性问题也是分不开的。

  威权政体的特点是没有程序合法性,只有政绩合法性。威权统治者常常把政绩当作合法性的唯一源泉。这样,威权政府不得不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施政绩效来为自己提供合法性。但是政绩合法性有一个两难:如果政绩不能带来人们所期望的成就,如稳定的秩序和有效的经济发展,就难以换取他们对威权统治的容忍,那么政绩合法性就丧失了;如果政绩带来了经济发展和政治秩序,那么,威权政府所采行的专政式统治就是多余的,不再为民众所需要,其统治方式就会遭受挑战。所以,对一个稳定的、可持续的政权来说,不仅要有政绩的合法性,而且还要有程序的合法性。

  合法性问题

  问:一些威权主义者认为,只要有政绩合法性就够了,程序合法性是多余的。因为民众对政府的一切要求,最终都要用政绩来回答。你同意这样的看法吗?

  答:这样的想法有些一厢情愿。因为,政绩的合法性是非常靠不住的。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实现永远高速的经济增长,能够回避一切经济危机。在所有经济发展的前头,都有经济危机在等着。经验与常识都表明,经济增长不可能无限持续,即使能够持续,也不能自动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制度瓶颈与难题。一旦陷入经济衰退,威权统治的合法性就会迅速地、彻底地流失。威权政府的衰败并不仅仅是因为它们变得腐化并无法满足其民众的需要和期望。

  当威权政权不能持续拿出像样的政绩时,施政的失败就可能成为变革的催化剂。推动第三波许多转型的就是这种失败:希腊、阿根廷、乌拉圭、菲律宾、东欧、贝宁、赞比亚、印度尼西亚以及塞尔维亚、格鲁吉亚和乌克兰的颜色革命。决策上的犹豫不决反过来对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推波助澜。在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的压力下,印度尼西亚持续30年的骄人的经济发展仅仅在几个月时间内就破灭了。在1998年5月,当印尼政府宣布减少燃料和电力补助时,普遍的骚乱爆发了。新秩序在大街上崩解了,所以,苏哈托被迫下台,民主转型开始了。

  威权统治者也常常靠增加难以实现的期望值来维护统治的合法性。公民一旦对政绩失望,威权统治的合法性就会遭到削弱。如果威权政府无力自我更新其合法性,及时填补合法性的亏空,其统治就将摇摇欲坠。

  问:那么,民主政体在处理合法性的问题上与威权政体有何不同,其优越性何在?

  答:与威权政体不同,民主政体的合法性由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是程序的合法性(即政府民选、权力受到法定程序限制),一个是政绩的合法性(选民对政府工作是否满意)。这两种合法性是相互独立的,不会一荣俱荣,也不会一损俱损。选民对政府工作的不满意不会转换成对政体本身、对政治程序的不满意。选民即便对某届政府及其执政者的政绩不满意,也不会要求改变政体,最多是要求更换领导人。

  威权体制下情形就不同了。对政绩的任何不满,随时会转化为对政体的不满。这种不满的结果,不仅是要求改变领导人,而且是要求改变体制。其结果,对统治者来说,稳定就变成压倒一切的了。归结起来,威权政体的最大软肋,就是没有程序的合法性。其所行使的统治权没有通过选举的程序来征得民众的自愿同意。当作为唯一合法性的政绩合法性岌岌可危了,威权统治也就岌岌可危了。

  威权统治者应该明白,政体的合法性与执政者的合法性是不同的,应该分开。不同的统治者,在具有同等的程序合法性之后,政绩合法性才有发挥作用的前提。没有程序合法性的统治者,一切政绩合法性最终都将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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