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法律与生活专题 > 正文
更正
本刊2009年1月下半月刊载的《同居16年,宝钢高管被讨百万分手费》一文,因文中所涉人物苏飞虎所在的宝钢集团工业公司系宝钢三级子公司,大标题中将其身份界定为“宝钢高管”有误。特此更正。
未经本刊许可,望其他媒体不要擅自转载或引用该文。否则,将为由此引发的后果担责。
《法律与生活》编辑部
已有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