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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向困难群体发逾7亿红包 低保户领双份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22日02:53  扬子晚报

  临近春节,要花钱的地方越来越多,对于困难人群来说,能不能过个舒心年与政府的补助力度直接挂钩。近段时间以来,外地如杭州、成都等地向困难群众等群体发放“消费券”的做法引起举国关注,那么我省会通过什么形式向困难群众发“红包”呢?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省财政已经下达送温暖保障资金7.08亿元,而且这样一个大红包将最主要以现金的方式派发给低保户、就业困难人员、困难职工、五保户、优抚对象等各种困难群众。

  7亿元大红包普惠困难群体

  “我们不准备发消费券,而是通过节日慰问补助对困难群众普遍进行补贴。”省民政厅厅长吴洪彪告诉记者。据悉,为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省财政目前已下达送温暖资金7.08亿元,包括城乡低保对象普惠性节日补助1.5亿元,就业困难对象生活补助0.3亿元,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中央财政资金)2.68亿元,2009年1季度农村低保补助资金1.59亿元,2009年上半年城市低保补助资金0.73亿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帮扶补助资金0.12亿元等。这些资金将通过我省各级民政、工会等部门组织派送到相关的困难人群手中。

  城市低保户每人250元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春节前我省低保户可以领到双份红包,一份是我省向全体174.85万低保人员按照每人100元标准发放的节日慰问补助,一份是中央财政出资为228万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的一次性生活补贴。我省在实施中创新采取“1+1”的做法,即两份补助叠加发放,不相互抵扣。这样计算,将中央的标准与我省的标准加起来,达到城市低保对象每人25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200元,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享受国家抚恤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老党员每人180元。我省的节日慰问金已于去年底下拨,中央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也于近日下拨,各地正在抓紧组织发放,春节前确保发放到城乡困难群众手中。

  “今年我们的慰问对象从城市低保户扩大到城乡低保户,增加了79.95万户,而且往年是每户200元,今年每个人最高能达到250元,标准大大提高,”省民政厅厅长吴洪彪介绍,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普遍从中得到了实惠。

  返乡农民工可获培训补助

  劳动部门今年也加大了为民工追薪的力度,确保农民工返乡过好年。去年12月8日起我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始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集中力量对中小出口加工型、劳动密集型等使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目前为止全省共检查用人单位2.1万多户,涉及农民工94.7万人,帮助10.8万农民工追得工资等待遇2.1亿元。

  对返乡的农民工,我省也加大就业培训补助力度。受金融危机影响,今年我省有28%左右的返乡农民工面临着节后无法返岗的困难,为此我省对参加就业培训的返乡农民工给予每人300元的培训补助,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再给予每人200元的奖励,以提高这部分人的就业技能。省总工会副主席杨星云表示,今年春节期间,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全天开通“12351”帮扶热线,准备充足的帮扶资金和物资,提供“一站式”帮扶服务,特别是帮助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及时处理因裁员、欠薪、断保等引发的劳动争议。

  今年继续提高低保标准

  吴洪彪还表示,2009年将继续执行城乡低保标准增长机制,确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同步增长;未达到每人每年2500元保障标准的地区,要按时序进度提标,苏中、苏北地区农村低保标准要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和130元以上。

  去年前三季度,我省及时启动物价补贴机制,一、二、三季度物价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对于此前一直没有定论的四季度是否有物价补贴的问题,吴洪彪昨日告诉记者,由于去年四季度CPI涨幅没有达到3%,所以按规定不能启动物价补贴机制。但如果今年一季度CPI重又达到3%,我省将立即启动物价补贴机制对低保群众进行补贴。

  记者还了解到,为了让物价指数更能反映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2009年江苏省将着手编制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基本思路是:当全省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达到3%后,每超过一个百分点,物价补贴标准在当季度末月城乡低保标准的25%基础上相应增加10%。以南京目前的城市低保标准330元计算,如果一季度低收入居民CPI涨幅达到4%,那么按原办法计发的物价补贴是330×25%=82.5元,按新标准则为90.75元(82.5+82.5×10%)。本报记者 戚庆燕 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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