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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庭审回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23日03:00  扬子晚报

  新闻背景

  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庭审回顾

  2008年12月26日

  被称为三鹿事件最大“源”凶的张玉军、张彦章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同日,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张合社、张太珍,杨京敏、谷国平分别在河北省无极、赵县和行唐县法院受审。

  2008年12月29日

  高俊杰、薛建忠、张彦军、肖玉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四人被指控生产“蛋白粉”共二百余吨,累计销售一百一十余吨,销售金额一百二十三万余元。

  同日,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董少英、董英霞、宇文对、赵胜茂、卞更顺等五人分别在赵县、行唐、鹿泉法院受审。

  2008年12月30日

  石家庄市中院公开审理耿金平、耿金珠生产销售有毒食品一案。检方指控,被告将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原奶销售到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被用于生产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

  2008年12月31日

  三鹿集团及原董事长田文华等被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庭审历时14小时宣告结束。检方指控,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原副总经理王玉良、原副总经理杭志奇、原集团奶源事业部经理吴聚生分别对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液态奶制品负有直接责任,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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