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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文明安全燃放 三点要求常记心中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24日22:05   BTV《北京新闻》

  文稿作者:张梦瑶

  写稿日期:2009-01-23

  【导语】明天是大年三十,按照规定,明天全天都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不过,要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市民还要牢记三点要求。请看报道。

  【正文】这三点要求分别是,法定时间,法定地点和法定品种,首先要遵守的就是燃放时间。

  【采访】北京市烟花办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于泓源

  三十和初一

  全天允许燃放

  初二到十五

  早七点到晚十二点允许燃放

  其它时间

  五环路之内是不允许燃放的

  【正文】其次燃放前要看准禁放标志,远离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医疗机构等禁放地点。

  【采访】北京市烟花办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于泓源

  有八类禁放的地点

  比如说加汽站 加油站

  文物单位 医院

  山林苗圃

  【正文】此外,燃放时要选择室外空旷地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屋顶、阳台燃放,不得酒后燃放。此外,今年除夕夜零点前后各15分钟,城八区93条道路、7个广场禁止机动车通行,专供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市民可事先了解一下,提前选择一个理想地点。

  【正文】昨天,工商部门在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抽查中发现,有个别正规烟花爆竹销售点贩卖非法超标烟花爆竹,在此提醒市民,对于没有“烟花爆竹防伪专用标识”的产品,千万不要购买。同时烟花办建议开车的市民,在春节期间可暂时把汽车报警器灵敏度调低,或是设成无声,以免扰民。

  北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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