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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世班禅是中国共产党忠诚朋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27日02:40  人民网-人民日报
  

  第十世班禅从1l岁开始同中国共产党合作,16岁成为一位国家领导人,到51岁时圆寂,在40多年的政治生涯中,他同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各级党政军负责同志广泛接触,建立了深厚友谊,对中国共产党的感情也由最初的感恩到衷心的热爱和完全的信赖。在西藏革命和改革开放的各个时期,他始终拥护党的领导,与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第十世班禅曾说,“没有共产党就不会有我班禅的今天,也就不会有藏族人民的团结、进步和发展。因此,我热爱共产党,这绝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我发自内心的声音,我要把它铭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中。”几十年来,他正是怀着对党的赤诚之心去工作、去学习、去生活的。他多次去藏区视察,足迹遍及藏族地区,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和贯彻,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藏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藏传佛教的健康发展,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他支持和拥护中央政府为西藏工作制定的各项政策,鼓励各族各界爱国人士要听党的话,跟党走,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他重视和强调维护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强调藏族离不开汉族,汉族也离不开藏族,为维护和加强民族团结作出了重要贡献。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拥护改革开放,反复强调国家的进步离不开改革开放,西藏的繁荣同样离不开改革开放,为加快西藏改革开放的步伐发挥了重要作用。

  1954年,第十世班禅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常务委员会委员,同年当选为全国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此后历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务。作为国家领导人,他曾多次率团出国访问和在国内接待外宾,热情地向外国友人介绍我国的国情和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民族和宗教政策,用大量生动、真实的故事和数据介绍西藏改革开放的成就,用广博的历史知识描述祖国与西藏的统一关系,为世界各国人民了解和认识西藏的发展进步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增进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作出不懈努力。他每次在祖国内地和西藏及其他藏区视察工作时,无论是同各方面人士座谈,还是向信教群众讲经传法,都表现出了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孜孜不倦的工作热情,坦诚和真诚地宣传党的统战、民族和宗教政策,并以亲身的体验证明这些政策的正确性,号召人们热爱中国共产党,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始终把为国效力、恪尽职守与关心西藏的发展进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第十世班禅是藏传佛教的杰出领袖

  第十世班禅一生潜心钻研佛学。1956年,他被印度婆罗奈斯佛教大学授予荣誉佛学博士学位,1958年在扎什伦布寺考取最高“噶钦”(善知识)学位。他既是佛位很高的活佛,更是佛学造诣很深的高僧,著有《菩提道次第广论简释》、《喜金刚生圆次第》等佛学著作。第十世班禅在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西藏的发展进步建立了丰功伟绩的同时,在弘扬佛法、阐释教义上也颇有建树,并致力推动藏传佛教的改革,努力使之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西藏民主改革时期,他赞同和主张对宗教制度的改革,提出了“宪法进寺庙”的主张,受到僧俗的支持,得到中央的采纳,成为指导寺庙民主改革、废除寺庙封建特权的总方针。1961年,他提出放弃剥削、实行民主管理、执行政府法令、参与劳动生产、赡养老弱僧徒的五条寺庙改革主张,为废除寺庙的封建特权、封建压迫和剥削制度以及寺庙内部等级森严的封建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作出了杰出贡献。他多次强调,寺庙不在多,而在于真正能够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的需要,成为弘扬佛法、弃恶扬善的场所;僧尼不在多,而在于素质高,真正能够把释迦牟尼的精神继承下来,发扬光大。第十世班禅非常重视僧人教育,积极主张培养一批爱国守法、拥护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宗教上有一定造诣的佛教高僧。他和时任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一起创办了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并担任院长。为推动藏传佛教走上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第十世班禅还在扎什伦布寺进行社会主义条件下寺庙民主管理办法的试点,从教义的阐释到教规教法修习辩经、寺庙管理、以寺养寺等方面都进行了有益尝试,并取得了重要经验。

  1989年1月28日,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圆寂。1995年,按照历史定制、宗教仪轨,经过金瓶掣签,第十世班禅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及坐床圆满完成。目前,第十一世班禅健康成长,佛学精进,得到藏传佛教界的普遍拥戴和信仰。2007年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标志着政府将活佛的转世与管理纳入法制轨道,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制度得以传承和净化。

  今年是我国历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我们将迎来新中国成立60周年,迎来西藏民主改革50周年。在纪念第十世班禅圆寂20周年的时候,我们要大力弘扬他的爱国主义精神,坚定不移地维护祖国统一,增强民族团结,深入揭批达赖集团分裂祖国、搞“西藏独立”的反动行径;我们要全面、正确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和活佛转世工作的管理,深入开展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藏传佛教正常秩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西藏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推动西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维护西藏的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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