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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乐发生火灾酒吧业主被警方控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1日18:05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2月1日电(记者 来建强)根据来自福建省长乐市政府的最新消息,长乐“1·31”重大火灾发生地“拉丁”酒吧业主郑某目前已被警方控制,对火灾原因的后续调查正在进行中。

  长乐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据初步调查,“拉丁”酒吧属于吴航街道航华社区,房屋产权证为长乐市房地产公司所有,于1999年出租给“伊梦”火锅店,“伊梦”火锅店于2008年4月又转租给郑某经营“拉丁”酒吧。

  1月31日23时55分左右,位于长乐市吴航街道郑和中路178号的“拉丁”酒吧,因年轻人开生日聚会,在桌面上燃放烟花,引燃天花板酿成重大火灾。火灾于2月1日零时20分被扑灭,截至2月1日10时,火灾造成15人死亡、22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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