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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认定云南临沧副市长对车祸负全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4日12:0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昆明2月4日消息(记者陈鸿燕)据云南省公安厅通报:云南省1.23特大交通事故造成三人死亡。目前死者尸体已火化,经调解损害赔偿达成协议并兑付。

  云南省祥临公路K35+900M处1月23日中午13时38分一辆越野车与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上的一家三口死亡,其中死亡妇女还怀有七个月左右身孕。现已查明:肇事车辆为小型越野车,驾车人和彦辉事发时为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经抽取驾车人和彦辉的血样进行鉴定,驾车人和彦辉血液中无乙醇含量。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1月23日事发当天,弥渡县公安局对涉案驾驶人和彦辉实施传唤,在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后,依法对驾驶人和彦辉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部门作出了对其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

  经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有关规定,认定驾驶人和彦辉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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