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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不让悲剧重复上演?
因为两场火灾之间存在极大的相似度,很多人将长乐“1·31”火灾看成去年9月深圳“舞王”火灾的翻版。而近年来屡屡发生的公共场所火灾事故往往有一条惊人相似的轨迹:违规用火引发火灾--建筑装修材料或堆放物助长火势、烟势--消防设施不健全不完善成为另一“罪魁”--消防设备不全、逃生通道被堵加重伤亡……
福建警察学院教授倪小宇认为, 长乐“1·31”火灾事故是典型的“小地方引发大火灾”。一个注册资金仅为10万元、建筑面积不到200平方米的酒吧,指望其在消防方面能有完善投入显然不现实。但另一方面类似的小酒吧确实隐患重重:人员密集,灯光昏暗,行走不畅,毗邻居民区等等。对待这样的地方,在消防方面一定要突出事前监管,而且是重点监管。深圳舞王俱乐部和长乐“拉丁”酒吧却都能越过消防审批擅自开业,这种现象应引起深刻反思。
对此次事故引起的酒吧是否属于娱乐场所、未获消防审批能否颁发营业执照等争论,倪小宇认为,此类场所的“身份不明”,恰恰暴露出了部门之间多头监管的混乱和监管合力的不足。这样一个地方,这样一个场所,到底能否开酒吧,最多允许容纳多少人等,都应当严格审查,如今出了事故,都想方设法找理由开脱,而事前监管却谁都不管。
根据当前体制,消防工作原则上由地方政府领导、消防部门监管、业主负责。福建省社科院研究员黎昕表示,消防工作重在落实。目前让人担心的是:“政府领导”重在开会,传达文件;“部门监管”重在一阵风似的突击检查;业主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削减消防投入。这样的后果必然是消防隐患长期存在,隐而不彰,等到事故发生才追悔莫及。
黎昕认为,消防安全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必须倚重消防部门的专业力量,但面对日益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和繁重的日常监管工作,街道和社区的力量同样不可忽视。遗憾的是,目前在权责利的分配机制和实际运作中,街道和社区的监管显得非常被动和薄弱。
专家们同时表示,屡次火灾事故中出现的违规用火、逃生知识匮乏等问题也为当前的消防安全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成为当务之急,“这种教育应当有相对严格的制度安排,比如纳入中小学生课程等。”黎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