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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民政厅副厅长:加快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6日03:05  扬子晚报

  “江苏的老龄化问题跟经济一样,在全国都走在前列。”在昨天的政协委员小组会议上,省民政厅副厅长刘广忠披露了一组数据:目前江苏60岁以上人口有1218万,占户籍人口的16.5%,其中80岁以上的空巢老人占两成,养老服务和养老保障成为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问题。

  建设养老服务专业队伍

  昨天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今年要建成省老年公寓,80%的县(市、区)建有一所示范性养老机构,扶持一批社会养老机构,建成20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增农村敬老院床位1万张。

  “当前除了搞基础设施建设外,还要加快老年服务业队伍的建设。”刘广忠认为,应该把老年服务业作为一项产业、一项事业来做,这样才谈得上培养专业人才。小组会议上,刘广忠说起农村老年服务业的现状,“从业人员基本上都是农村妇女,她们只是扫扫地,洗洗衣服,谈不上专业的护理。”为此他建议,国内大中院校、职业学校开设一批关于养老机构的管理学、心理学、护理学、社会学等专业,打造养老事业的专业团队。

  刘广忠认为,若要形成养老服务的职业化、专业化,必须对现有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培训,进行资格认证和技能认证,让他们持证上岗。此外还要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建设一支针对养老事业的志愿者队伍。据他了解,现在有相当一部分有志于老年服务事业的人,但还没有形成一定规模,因此发展养老服务的社会工作者队伍也很重要。

  另外,刘广忠还建议提高现有从业人员的薪酬待遇。刘广忠说,据他了解,目前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待遇偏低,尤其是在苏北农村,从业者一个月工资只有600元,所以只能提供基本的养老服务。

  出台“居家养老标准格式合同”

  “构建社区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不仅惠及老年人,而且可以使子女从沉重的家庭养老重担中解脱出来。”民进江苏省委在提案中建议,居家养老社会服务模式需要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政府提供资源(例如养老服务中心房屋场地等)、优惠政策(包括税收、水、电、气等)、资金(例如购买服务、床位补贴等),由各种类型的民营服务机构进行运作和管理,为老年人提供有偿但非营利性的服务。政府主动协调和帮助解决治安、卫生、消防等诸多具体问题,对民营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人员培训等进行监管。

  民革江苏省委也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是我省现实可行的、也是最主要的养老模式,因此建议制订出台“居家养老标准格式合同”,规定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家庭需与社区或街道签订格式协议,明确社区居家养老中的责任主体和权责关系,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鼓励医院办养老机构

  农工党江苏省委在提案中建议,鼓励发展兼具医疗服务功能的医疗型养老机构。目前这种医院办的养老机构已在我省扬州、南京等地出现。如扬州仪征市成立了老年康复中心,专职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提供医疗服务和必要的生活护理,不少住养老人满意度很高。

  目前我省普遍建立起家庭健康档案、50岁以上人口健康档案,农工党江苏省委据此建议,将家庭健康档案特别是老年人健康档案,参照“妇幼保健卡”模式,建立“60岁以上老年人口医疗服务卡”,使其成为为老年人开展医疗服务的系统材料,成为老人与社区护工、医生联系的纽带。

  本报记者 戚庆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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