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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通报批评甘肃福建两所医院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0日18:3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10日电 (记者周婷玉)中国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甘肃省金塔县人民医院伪造临床检验结果事件和福建省三明市第二医院麻醉医疗安全事件的有关情况,对两所医院予以通报批评。

  2008年9月3日至10月10日,福建省三明市第二医院陆续发生4起患者在施行麻醉术过程中和麻醉术后出现呼吸心跳停止、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事件。经调查,这4起麻醉医疗安全事件均与该院围手术期患者管理不当有关。

  三明市委、市政府已给予三明市卫生局局长行政警告处分,分管局长和医政科长行政记过处分,三明市第二医院院长撤销职务处分,分管麻醉科的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免职处分,分管医疗的副院长行政记大过处分。三明市卫生局对3名责任医师已作出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和暂停执业活动12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三明市第二医院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2008年12月24日,有媒体披露了甘肃省金塔县人民医院弄虚作假,伪造检验结果的事件。卫生部立即派出临床检验专家赶赴金塔县,与甘肃省卫生厅调查组共同开展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医院的主要违规事实为:在2008年全县职工的健康体检中,对数千人进行了血常规、肝功能及血脂检验等项目的临床检测,但均没有相应的原始检验记录,没有出具真实、有效的检验结果;2007年1月以来,医院出具的血清铁、血清无机磷的检验报告中,绝大部分检验结果虚假。

  根据调查结果,甘肃省卫生厅对金塔县人民医院给予了警告处分,撤销了其二级甲等医院称号,并吊销检验科主任陈玉兰的医师执业证书。金塔县县委、县政府决定免除金塔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给予副院长留党查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县卫生局局长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副局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责令主管副县长做出深刻检查。

  卫生部通报认为,三明市第二医院发生的4起麻醉医疗安全事件,暴露出部分卫生行政人员、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意识不强,部分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健全,贯彻落实不到位,在医疗质量控制和医疗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金塔县人民医院伪造检验结果事件反映出目前个别医疗机构背离正确的办院方向,无视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错误倾向,同时说明一些医院临床检验和管理工作仍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亟需改进。

  鉴于以上事件,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医院管理:坚决以人民健康为重,明确办院目的和服务宗旨,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杜绝在医疗活动中弄虚作假、危害群众健康权益的恶劣行为;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检验工作的管理,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各医院要通过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组织管理结构,加强对内部科室的管理和考核,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抓好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增强责任意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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