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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改商”经营场地限制放宽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1日00:51  金羊网-新快报

  市工商局出台多项政策扶持经济发展

  新快报讯(见习记者 吴梦纾 通讯员 蔡红亮)根据《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新年伊始,市工商局出台多项政策扶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其中,对“住改商”经营场地的限制政策,有了明显的放宽,只要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即可进入园区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

  据市工商局规定,今年设立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降低到3万元。可以用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其作价出资的金额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金)总额的70%。新设立的公司,除一人有限公司外,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可低至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同时,特别支持企业进入电子商务、动漫、传媒、互联网等新兴行业,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此外,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企业在广州设立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为其优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只要有配送中心和3个门店,就予以登记为连锁经营企业。

  据了解,2005年,广州市出台有关政策,规定没有取得产权证明、非商业用途等场所不能办理营业执照。然而今年,市工商局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贯彻落实市政府2号令的实施细则,明确农村集体、个人房屋(出租屋)用作经营场所(住所)和利用农村土地从事种(养)植业的,只要镇、村出具的证明文件,即可视为提供有效场地证明;进入园区的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时,只要有关园区管理机构出具场地使用证明即可;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划调整,放宽对“住改商”经营场地的限制。这样,将使大量过去的无照经营户顺利拿到“出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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