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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妻部分认罪 收2亿不算“贪”

  台北地院10日下午开庭审理扁家所涉弊案,陈水扁之妻吴淑珍在以身体健康原因连续17次、拖延780多天不出庭后,10日终于出庭应讯。对于检方起诉的各项弊案,她都表示部分认罪,但仍不承认犯有贪污罪行。

  在结束近2个半小时的庭讯后,吴淑珍发表简短声明低头致歉。另外,原定于11日的庭讯亦延期至3月初再开庭。

  “听不清”控诉 她仍当庭认罪

  台湾检方起诉吴淑珍共涉及“机要费”案、洗钱案、龙潭购地弊案及南港展览馆弊案4项弊案。10日下午开庭半小时,审判长蔡守训问吴淑珍认不认罪,吴淑珍拿起一旁的麦克风,和事先准备好的纸条,对法官说,“我部分认罪!”

  吴淑珍表示,检察官说了很多罪名,她听不清楚,对于“机要费”案,她承认拿他人发票核销,对于伪造文书的部分认罪,但“不承认贪污”。

  对于龙潭购地弊案,吴淑珍也承认有收辜成允的2亿元,并非起诉书中的3亿,希望法官能追查。对于南港展览馆弊案,吴淑珍承认有收取220万美金的款项,而不是270万美金。对于收受金钱,吴淑珍不承认受贿。她辩称,当时辜成允送钱时表示是政治献金,而收受蔡铭哲的钱时,蔡铭哲说是土地佣金。对于洗钱案,吴淑珍也表示部分认罪。

  临时换律师 原定庭期延下月

  由于在开庭前夕,吴淑珍委任的律师李胜雄闪电请辞,换上廖学兴、林志忠、陈国华3位,10日在开庭过程中,律师表示来不及阅卷,希望审判长多给两个星期的时间。这样的举动当场让公诉检察官怒批是在拖延时间。

  吴淑珍表示,如果连续两天出庭,她的身体有可能会不堪负荷,所以希望将11日的庭期延后。

  对此,审判长蔡守训在考虑之后,决定暂时取消今日的庭期,延后到下月3日和5日继续开庭。

  首度道歉 承诺“随传随到”

  经过近2个小时的庭讯,吴淑珍10日傍晚5时左右走出台北地院,上百家平面及电子媒体在一楼苦候,她出现时镁光灯闪个不停,儿子陈致中穿着黑色西装,很低调地跟在后面。

  接着,吴淑珍首度向社会致歉,发表两点声明。吴淑珍称,自己家族的弊案使社会付出庞大成本,她为此表达歉意。自己不应该涉入这些事情,以后也会反省检讨。此外,她说在身体许可的情况下,对于已由法院审理的案件,今后会“随传随到”;对于还在调查中的案件,也会尽力配合检方工作。

  (新华社 厦门日报)

  新闻分析

  死守贪污底线

  吴淑珍想“救夫保子”

  针对吴淑珍“部分认罪”、不承认贪污,国民党“立委”邱毅10日指出,“她这次的策略就是‘救夫保子’。她的认知是收的钱是政治献金,所以她认洗钱不认贪污,目的是为了保护陈水扁。”此外,也有当地媒体持相同看法,认为吴淑珍要守住“不法所得”与“贪污”的底线,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丈夫陈水扁与儿子陈致中。

  庭讯中,虽然她口口声声说记性很差,但是对于关键问题,吴淑珍把责任都推给了旁人。针对“机要费”案,吴淑珍把责任全都推给昔日部属马永成等人,强调自己只是扮演收集发票的角色。至于龙潭购地弊案和南港展览馆弊案,吴又把涉及索贿的责任推给蔡铭哲等人。

  吴淑珍的策略很简单,就是把扁家拿到的款项,全都推给政治献金,并把收钱罪名一肩担起,希望替陈水扁脱罪。

  人物资料

  17次称病,她拖780天才出庭

  2006年11月3日,台检方起诉吴淑珍在“机要费”贪腐案中涉嫌犯有贪污、伪造文书等罪行。2008年12月12日,台检方特侦组起诉吴淑珍涉及“机要费”案、洗钱案等4项弊案,涉嫌犯有贪污、洗钱、伪造文书、收贿等罪行。

  台北地院于2006年12月15日首度开庭审理吴淑珍所涉“机要费”案,在庭讯过程中,吴淑珍晕倒。此后,她连续17次以健康原因不出庭,但却被报道能外出就餐、投票,这在岛内引发激烈争论。至此次上庭,吴淑珍已拖延780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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