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男子抓“贼”顺手扯项链 “小偷”事后告他抢劫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1日07:13  华龙网-重庆商报

  警方认定,被擒者被误会并非小偷。而扯项链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男子将面临十年以上重刑

  九龙坡男子吃饭时接到同事来电,称抓到了偷油的小偷,他赶到现场见同事正与“小偷”厮打在一起,就加入擒“小偷”,为惩戒“小偷”,他抢过对方的金项链,随即报警。然而,这个抓到了“小偷”的男子却成了被告。昨日上午,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同事来电话叫他擒“小偷”

  去年10月22日晚近8点,港务物流九龙坡港埠分公司大件码头。民生国际集装箱运输公司27岁的司机谭林(化名)正在不远的餐馆里吃饭。突然,他接到同事的电话:“快来,有小偷转悠了半天,刚才拉你的车门想偷东西。”接到电话后,谭林火速赶回码头,夜色下,他看到同事正和 “小偷”扭作一团。想起自己的车此前已被偷过4次油,而每次都由自己赔付两三千元,谭林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他当即加入了擒拿“小偷”的行列。

  原来是被误认为小偷

  混战中,谭林见对方胸前戴了一根很粗的金项链,他一把将其扯走。“他行窃可恶,我想让他得到惩罚。”谭林称,随后他们打电话报了警,不久水上派出所民警赶来将他们带走。

  当晚警方的讯问中,“小偷”很委屈,他称姓张,无锡人,当晚开了辆大货车停靠在码头。警方也没证据证明“小偷”偷了东西,他的盗窃罪名不能成立。

  “车队有160多辆车,70%的同事都被偷过油或现金。”同事刘杰说,他们的车都是超宽大货车,可装420升汽油。每次被偷的油的价格就相当于半个月的工资,因此大家都痛恨偷油贼。事发当晚,张某并不未自己辩解,只是逃跑,他们自然就将其误会成小偷。

  “小偷”无罪反告他抢劫

  张某无罪,他却以谭林抢了他价值1万多元的60余克金项链为由,将谭林告上法庭。昨日庭审中,检方指控,谭某误以为张某偷油对其进行殴打,并趁机拽下张某的金项链,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谭某涉案数额巨大,根据刑法将按照有期徒刑十年以上进行量刑。”

  “是我报的警,并一直呆在原地等待警察来解决此事。”谭林认为自己具有自首情节,恳请法院轻判,他还当庭宣读了悔过书:“我上有90多岁的爷爷和60多岁的父亲,下有4岁大的小孩,老婆也没有工作,我不懂法造成了我的错误,恳求法院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谭林说到此回头望了望庭下的亲人,已泪流满面。

  然而,检方却认为,张某发现胸前的金项链不见了,喊他赶紧将项链拿出来却遭拒,谭林是在民警的押解下交出金项链的,不能认定其为自首。

  他是邻居同事眼中的好人

  昨日,谭林的邻居和同事们都来到法院听庭,大家都说他是个好人。“这娃娃多好的一个人,从不乱来。”76岁的刘顺美是谭的邻居,她前晚听说了谭的事情后,昨日一早就和谭父一起从江津双福气镇赶来。

  “他是我们全家人的经济支柱,现在他丢了工作,娃娃读书可怎么办呀。”谭林62岁的父亲最近几个月里体重急剧下降,他说,前日4岁的孙女报名读幼儿园,500多块钱的报名费还是孩子的几个姑姑凑的。

  谭林的同事刘杰称,谭某在车队期间表现优秀。去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他主动驾车运送救灾物资,7次到成都、绵阳等地震灾区,他还获得了市里颁发的抗震救灾纪念金币……

  九龙坡区法院将择日宣判。

  记者 董娟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