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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孩“拉皮条” 挟持一女孩十余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2日00:51  新文化报

  本报吉林讯(记者曹文嘉 通讯员张一智刘新春)为赚钱,两女孩为“大哥”找陪睡女不成后,竟强迫一名15岁女生卖淫,遭拒绝后,两人以打嘴巴、脚踹、烟头烫等手段对其进行折磨,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10余小时。

  为赚钱 给别人找陪睡女

  两女孩胁迫一中学女生

  19岁的孙琳两年前从老家哈尔滨来到舒兰,结识了辍学的13岁女孩李桃。此后,两人经常一起出入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

  2008年11月18日16时许,两人在舒兰市某游戏城玩游戏时,遇到一个30多岁自称“路哥”的男子,“能找小姐陪吗?一个500元,越快越好。”“路哥”对两人说。

  兜里早就没钱了,一听说有来钱的道儿,孙琳二人眼睛直放光,并询问具体要求,还要了对方手机号。当日17时许,两人离开游戏厅,边走边寻找目标。

  当日20时许,两人乘出租车经过人民大路与铁东街交会处时,李桃看到在路上行走的15岁的冯露。李桃见过冯露,知道其是某中学学生,但两人不认识。见冯露独自一人,“咱把她送到‘路哥’那去,不就能有500元钱了吗!”孙琳说完,当即叫司机停车,二人下车跑向冯露,强行将其拽上车。在车上,孙琳给“路哥”打电话,直接将冯露送到“路哥”住处。

  “路哥”没当场给钱,承诺事后付清。两人留下冯露,得意地离开。

  打嘴巴、脚踹、烟头烫

  女生被限制自由10余小时

  不久,孙琳接到了“路哥”电话,称他们有3个人,要再送去一个。

  孙琳说:“这么晚了,没地方找了。”“路哥”很恼火,“那这个我也不要了,这就给你送去。”过了不到10分钟,“路哥”将冯露送了回来,且毫发无损。两人自认找到了“发财道”,没想到却成“竹篮打水”,很不甘心。

  当日23时许,孙琳二人对冯露说:“明天把你送到旅店当小姐,给我俩挣钱。”冯露大喊:“我不干。”二人又是打嘴巴,又是用脚踹,见冯露坚决不从,两人按住冯露的左手,用烟头烫其腕部,冯露因忍受不了疼痛无奈答应。后来二人累了便睡觉了。

  次日早晨,冯露趁孙琳二人熟睡时,穿着内衣从旅店中跑出报案,警方随即将两人抓获。

  孙琳二人交代了强迫冯露卖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10余小时的事实。法医鉴定,冯露的腕部外伤构成轻微伤。鉴于李桃案发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警方责令其家长对其严加管束。目前,警方正在抓捕“路哥”。

  昨日,舒兰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迫卖淫罪对孙琳提起公诉。(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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