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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新闻
作者 雷子君(余杭区法院通讯员)
受中国传统习俗影响,大家都期望开年顺顺当当,更不要说正月里就到法院打官司。但今年的情况不一般了,节后上班的十天内(2月1日—2月10日),余杭法院已立案受理五百余件案件。
令人难以想象的是,短短十天内,竟然有四十余对夫妻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据统计,十天内余杭法院受理离婚纠纷案件4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近一倍。有些夫妻已经等不及了,有三件离婚案未经法院审理程序,当天经人民调解员调解后,马上签订了自愿离婚的协议。
这些案件有以下几个特点:
1.离婚夫妻年龄在30-40岁的达到五成。社会流传的“七年之痒”,可能确实有点道理。
2.女方起诉要求离婚的多于男方。数据显示,40件案件中,女方起诉的24件,男方起诉的16件。
3.40岁以上夫妻起诉离婚的比往年增多,包括50岁以上夫妻离婚的情形也不罕见。十天里就有三对是50岁以上的夫妻。
4.部分案件中一方急于摆脱婚姻困境。年初八,也就是法定上班的第二天,就有三起离婚案件诉至法院。
一位来起诉的四十多岁李姓女士称,“我们的婚姻已经走到这种地步也没有办法了。正月初一我就想来了,但是我知道你们法院要到初七初八才上班,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哪天,省得白跑一趟,就初八来法院了。早知道初七上班我昨天就来了,早一天立案就有早一天解脱的可能了。”
部分夫妻原本对婚姻还比较留恋,虽然夫妻关系已渐渐恶化,但随着春节的到来,都希望借过年的喜庆气氛、家人的团聚来挽救婚姻,但年过了,夫妻却仍无法沟通,于是,对婚姻彻底失望后,赶紧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官随想:
笔者曾经做过民事法官,也办理过数量不少的离婚案件,虽不能像社会学家对这种趋之若鹜的离婚现象进行理性分析,但今天借此稿将办理离婚案件中的一些感触阐述一下,以供参考。
1.现代的父母对子女都比较宠爱,甚至可称溺爱,虽然子女已经长大成家,但总生怕子女会受配偶或配偶家人的欺负,小家庭的大事小事都要管,这样一来,小家庭就变成了大家庭,往往会在法庭上出现小两口不言不语,两家老人义愤填膺、互相对骂的情况,这种现象不在少数。所以呼吁子女已成家的父母,给子女们多点自由的空间。
2.夫妻一方过于敏感。余杭区农村比较多,经济又比较发达,农村里男人在外面做生意赚钱,女人在家操持家务的比较常见。很多离婚案件中女方对丈夫不信任,经常怀疑丈夫在外面有“鬼”,导致夫妻间无法沟通,久而久之双方形同陌路,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3.婆媳关系仍是影响夫妻感情的重要因素。有好几件离婚案件中,作为当事人的儿子很坦然地说,其实我还想和你过下去的,但我妈不同意,你又不向我妈服软,我也没办法。
记者严静补充采访
通讯员雷子君,女,1981年生,江西上饶人,四年前到余杭区法院工作。她的办公桌最醒目的位置,放着宝贝女儿的照片。小宝宝20个月大,白白胖胖,煞是可爱。
雷子君中国政法大学毕业,获法律、英语双学士学位。她在余杭法院做过一年民事法官。2008年9月,她因文笔好、新闻敏感性强,被调任办公室秘书。
昨天,雷子君为写一篇汇报材料查找数据,惊讶地发现,春节刚过完,来法院闹离婚的多了很多。
1.这些离婚夫妻中大多从事什么职业?
八成丈夫是长期在外做生意、打零工、开出租车、开货车的。公务员、行政机关工作的人较少。
上述人群中,丈夫在外面有了女人,或者丈夫长期不回家,妻子东猜西猜,影响了夫妻感情。
2.诉讼离婚的家庭结构情况怎样?
四十起离婚案中,一半左右的夫妻是与父母住在一起,因为婆媳关系,翁婿关系处不好,夫妻日常生活受父母影响过大。
雷子君说,这可能与余杭区地域特点有关,这里许多人家盖的是三四层楼小别墅式的房子,一大家子人住一起。
雷子君举了两个例子。有对夫妻与岳父母住一起,妻子一跟丈夫吵架,不管大事小事,喜欢向自己父母哭诉,岳父母转过身就去找丈夫算账,时间长了,丈夫受不了,提出离婚。
还有个案子,媳妇与公婆住一起,婆婆太爱儿子,吃穿用,什么都要管,甚至规定一个星期夫妻做爱最多两次,说是多了伤身体。媳妇吃不消,提出离婚。
3.为什么女的要求离婚的多?
雷子君说,虽然这四十件案子不能代表全部情况,但女方起诉要求离婚的案子的确呈上升趋势。这可能和余杭区很多人家招上门女婿有关,女方条件比较好,男方条件相对差些,夫妻有矛盾了,女方会比较强势。
4.为什么春节后离婚?
雷子君分析三点:
(1)夫妻俩平时各忙各的,或者分居两地,没时间、没机会吵架。春节放假,在一起的时间长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多了,争执也就多了。
(2)春节各种家庭矛盾集中,老人、孩子、亲戚都要照顾好,去谁家过年、送什么礼物、给孩子多少压岁钱等,都是导火索,处理不好矛盾就会大爆发。
(3)本想借春节机会挽回感情,结果双方还是老样子,年过得很惨淡,心灰意冷之下,一过完年就提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