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庆村
□通讯员郝鑫城
本报2月11日讯 两名农民工为图个开工吉利,在正月十六燃放鞭炮,结果被杆石桥派出所民警查获。派出所根据《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对两人各处50元的罚款。
2月10日上午10时许,杆石桥派出所民警在乐山小区南区巡逻时,发现经八路附近某旅馆工地门口有两名男子正在放鞭炮,民警遂将两人传唤到派出所。据两人交代,因工地当天开工,为图个吉利,他们带来一些鞭炮燃放,没想到触犯了有关法规。
根据《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腊月廿三至正月十五之间可以燃放鞭炮。两人在正月十六燃放鞭炮,违反了此规定,派出所给予两人各罚款5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