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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未按说明书使用,药店拒绝赔付
本报讯(记者 孙厚光 通讯员 史伟国 吴浪)染发前未做皮肤测试,导致皮肤过敏,最终花了8000元医疗费。昨日,家住汉阳的罗献玉先生后悔不已,因自己未按说明书使用,药店拒绝赔付。
今年元月中旬,罗先生在汉阳的“明华药店”购得一盒“一洗黑”,使用后出现头晕、四肢无力等症状。经住院治疗,他花费了8000多元治疗费。罗先生一怒之下,向汉阳区消协进行投诉。
消协前往调查,原来药品并无质量问题,任何染发剂使用前需要做皮肤测试,若过敏则禁止使用该类产品。而罗先生未按说明书上要求做皮试,所以应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最后,在汉阳消协的调解下,药店赔偿了700元钱慰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