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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南:相信朱朝亮、吴文忠清白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2日07:53  台海网

  

陈云南:相信朱朝亮、吴文忠清白

  去年7月27日,陈水扁(左二)与检察官吴文忠(右一)、朱朝亮(左一)出现同一场合的相片,引起轩然大波。

  特侦组检察官朱朝亮、吴文忠侦办扁案期间与扁私下接触,“监察院”对台湾“最高检察署”提出纠正案;特侦组主任陈云南表示高度尊重“监察院”的纠正,会作适当处置,但强调“特侦组同仁都相信朱朝亮与吴文忠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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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台媒报道,朱朝亮、吴文忠晚间发表三点书面声明:一、本事件经“法务部”调查认定他们并无违失,且无违反检察官守则。二、他们与特侦组全体检察官依法起诉扁案,并声请法院羁押扁,绝无偏颇。三、有关两人职务是否调整,尊重“检察总长”陈聪明的决定。

  朱朝亮与吴文忠第一时间获悉“监院”的纠正案,都感到意外、错愕;两人表示,“监察院”并未约谈他们,没有给当事人帮助的机会。

  陈云南证实,“检察总长”陈聪明2月5日曾赴“监察院”接受约询,将等收到“监院”纠正案正式公文,再依法处理。由于“最高检”当初调查报告认定朱朝亮、吴文忠与扁私下会面,未违背法令或检察官守则,“监察院”昨天的纠正案等于打了最高检一巴掌。

  至于“监察院”认为特侦组人力不足、纪律荒弛部分;陈云南指出,因特侦组检察官需视其经历、风评、人格特质、办案绩效,并须征询其意愿,才能调用,现有检察官已就各案件深入搜证、侦办一段时间,新建检察官恐无法上手,业务衔接倍力费时。

  特侦组部分检察官对于“监察院”“插手”检察人事感到不可思议,质疑“监院”是否有此权限,更指从纠正文属性看来,显示“监委”对特侦组内部实际运作状况,根本不了解。

  日前特侦组侦办扁案笔录的初稿,被记者发现未完全辗碎即当成垃圾回收,也被“监察院”行入纠正属性;陈云南表示,已采购功能与效果较佳的碎纸机,并要求同仁研究更确实的销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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