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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黄打非办等三家举报中心合并后正式运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2日10:2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2月11日消息(记者伊圣涛 陆敏)全国“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近日决定将原有的全国“扫黄打非”办举报中心、新闻出版总署举报中心、国家版权局举报中心和合并为“全国‘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举报中心”。由全国“扫黄打非”办负责举报中心的日常工作,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并督办落实。

  目前,合并后的举报中心已正式开展工作。本着“统一受理,分头办理”的原则,原三个举报电话12390、65212870、65212787 号码不变,职能相同,统一受理举报事宜。对已受理的举报信息,将按类别分别交由全国“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版权局办理。其中,对于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非法报刊及非法新闻活动、网上有害信息等“扫黄打非”各类案件,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调和转接各省级“扫黄打非”部门及相关部门查办,要求各地在规定时间内报案件查办结果;对于著作权侵权案件的举报,转国家版权局处理;对新闻报刊单位违法活动的举报,转新闻出版总署处理。

  “扫黄打非”部门还将加大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力度,其中举报非法从境外引进光盘生产线非法复制光盘的,按每条生产线15万到30万元的奖励金予以奖励;举报采用相关设备组装非法光盘生产线非法复制光盘的,按每条3万元到10万元的奖励金予以奖励。全国“扫黄”办将严守为“举报人”保密的承诺,并及时、足额地兑现奖励金。

  同时,全国“扫黄打非”办还将根据“扫黄打非”工作不断变化的形势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修订完善奖励举报办法,特别是要增加对于举报“假报刊、假记者、假记者站、假新闻”等“四假”情况以及举报网络非法出版和网络制黄、贩黄、传黄等犯罪活动的奖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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