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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杜娟、石善伟、蒋悦飞、黄蓉芳、何有贵、林洪浩、黄茜、罗桦琳、陆建銮) 民进广东省委员会昨日提交提案,建议广州将电动自行车改“禁”为“限”,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应允许行驶,超标超速的应禁;社区内、区域内应准行,高速路、内环路、高架路、交通干线道路应禁行。
提案指出,2006年以来广州、东莞等地先后宣布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但目前,北京、长沙、长春、合肥、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宁波、绍兴、南昌等地都允许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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