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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武汉2月13日电 (记者廖君) 记者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法院获悉,12日,随州中院向在押的熊振林送达书面判决书时,熊振林当场递交上诉状,表示要谋求改判。
据随州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熊振林上诉的理由是酒后作案神志不清;悔罪态度好应从轻处理。熊振林的上诉状将分别递交随州市检察院和湖北省高级法院。湖北省高院将在随后45天内作出二审决定。
今年1月4日,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发生特大杀人案,8人被杀,其中包括一名两岁半的小孩。经侦察,警方确定犯罪嫌疑人为曾都区何店镇贯庄人熊振林。案发后,熊振林外逃,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全国通缉,1月11日,熊振林在武汉被公安机关抓捕。
2月9日,湖北随州熊振林特大故意杀人案在随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公开审理。法庭当庭宣判熊振林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熊振林希望获“国庆大赦”
荆楚网:熊振林上诉的理由依然如一审开庭所言:应作精神病鉴定;悔罪态度好应从轻处理;希望获“国庆大赦”。本月9日,随州中院审理此案时,当庭宣判其死刑。
据悉,熊振林的上诉状将分别递交本市检察院和省高级法院。省高院将在随后45天内作出二审决定。熊的辩护律师刘贻荪称,“上诉案应该再开庭,我将继续为熊担任辩护人”。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余皓 吴昌华 肖木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