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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代表委员认为人肉搜索有利于廉政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6日14:27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两会综合

  □本报记者 王晓云

  李晓莉 陈晓璇

  搜!搜!从对虐猫、拍虎、婚外情的道德批判,到汶川地震中救援、寻人,还有曝光官员、富商的不当行为,“人肉搜索”显示了难以估计的力量。尽管它一再引发情、理、法的争论,谁也挡不住,它如脱缰骏马“嗖嗖”前行。羊城晚报本月13日刊登了《“人肉搜索”撂倒“最牛局长”》的报道,再次把它推到风口浪尖,成为省两会委员、代表及法律人士的谈资。多数人都赞赏:人肉搜索最大的价值是有利于廉政建设。

  挺“搜”:市民监督多了一个渠道

  “它让市民多了一个渠道,多了一双眼睛,去监督政府行为和官员。”省政协委员、广东海洋大学副校长朱坚真每天都上网。

  省政协委员、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充寒也赞赏它的监督作用,“人肉搜索在网络发挥的效果,是传统报纸无法比及的,尤其促进廉政建设。”

  省人大代表丁磊说,“人肉搜索是很好的舆论监督,国外也流行,奥运冠军菲尔普斯便是例子。我不认为它侵犯个人隐私,网络是一个公开的平台,人们的沟通不过是从面对面的小圈子变成了互联网上的大圈子。”

  作为政府官员,胡充寒也很包容,“政府部门不要否定它,不要当成洪水猛兽,而应该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他不排斥参与,前提是区分情况,“比如说搜索老同学、老朋友,或者急需肾源或特殊血型,我会介入。”

  倒“搜”:很难识别发起者真实意图

  人肉搜索可怕吗?你是否会参与?记者采访的对象,不同身份的人站在不同的立场,态度也相异。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刑法教授徐松林从法学专家的角度,评价它是好东西,体现了社会进步,不可怕。“当网友搜索周久耕(南京天价烟案主角)、林嘉祥(深圳涉嫌猥亵女童案主角)那样的人物,如果我碰巧知道情况,也会贴到网上。”同时徐松林也强调:“人肉搜索是双刃剑,用之得法,会促进社会开放和自由,用之不当,容易侵犯公民个人隐私。”

  “律师被赋予了调查取证权,但要去查点东西,先得办好手续,比如法院的立案证明、司法局批条。而人肉搜索不经任何审批手续。”在省政协委员、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涛看来,人肉搜索处于无序状态,对多数人来说存在威胁。

  刘涛是律师,抱着谨慎的态度,“大多数网民是出于良好的愿望,但别人很难把握,结果往往造成失控。有时候很难识别发起者的真实意图,如果他是想绑架,假称找朋友,那我岂不成了帮凶?”

  规范:人肉搜索要有一条红线

  无论是挺“搜”派,还是倒“搜”派,大家基本上有个共识,即人肉搜索要有一条红线,即个人隐私。

  去年8月,刑法修正案(七)草案被审议,有人提出将它入刑。今年1月18日,《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通过,有报道评说徐州立法禁止人肉搜索。其实,《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早于2008年4月1日施行,里面也明确:不得擅自向第三方公开他人电子邮箱地址和其他个人信息资料等。

  刘涛说,现有法律法规够用了。作为《民法典》组成部分的《侵权法》正在制定,将来会更直接。

  胡充寒提出:重点是明确哪些人要担责。首先是滥用人肉搜索结果的人,其次是有重大过失的网站,另外发起人是源头,产生严重侵权后果就得负责。

  “最需要做的,是出台《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依此规范人肉搜索合法与非法的界限,界定受保护的个人信息范围,从而判断是否侵犯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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